我們平等的相愛,因為我們互相瞭解,互相尊重。
一個社團的基本努力或許就是設法使其成員平等,但其成員個人的自尊心卻總是希望自己出人頭地,在某處形成某種對自己有利的不平等。
我們平等的相愛,因為我們互相瞭解,互相尊重。
一個社團的基本努力或許就是設法使其成員平等,但其成員個人的自尊心卻總是希望自己出人頭地,在某處形成某種對自己有利的不平等。
廣州日前在天橋下安裝水泥錐驅趕流浪者
6月,深圳羅湖出臺市容環境量化考核指標。指標規定街頭若出現乞討流浪人員,將扣除城管考核分數。
“街頭出現乞丐將給城管扣分”,表面上,這道題是出給城管的;實際上,這是出給乞丐的。生活在深圳羅湖區的乞丐,從此之後失去了在這一片區行乞的權利。如果要行乞,則必須離開深圳羅湖區。一個繞不開的話題是,當“城市的面子”遇到“乞丐的尊嚴”,權力應當如何取捨?
乞 討,是乞丐僅剩的尊嚴。不可否認的現實是,當下的乞討行為呈現出職業化的趨勢。乞討者之中,有的可能並不貧窮,有的也可能來自有組織的團伙,但作為一種社 會現象,正常的乞討仍然大量存在。而且,在我們身邊,也確實存在一些靠乞討生存的窮人。他們只能依靠乞討來維持生計。雖然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乞丐有 “乞討權”,但是,依照“法無明令禁止之事不為罪過”原則,乞討仍然是一種自由,任何權力也不應該干涉。然而,就是這僅剩的尊嚴,權力也要將之剝奪。
城市要面子,這無可厚非。城市環境,被譽為城市的軟實力。在城市的視窗街道,誰都想這裡站滿了油光滿面、衣著光鮮的體面人,可是,基尼係數都高到統計局不敢 公佈了,城市的視窗街道就算再亮麗,也似乎是一種諷刺。城市的面子故然重要,但重要不過人的生存權。城市需要管,但在管理城市的同時如何能讓販夫走卒、乞 丐和流浪人員更有尊嚴,顯然是一個管理難題。
近段時間,美國小夥陸傑森“陪行乞老人吃薯條”的照片在網路上引起過熱議。這個時候,我們才看到,乞丐的尊嚴可以被抬到如此之高。而陸傑森的回答“希望老人 不是騙子,但如果真是,也肯定是可憐的人,能幫就幫”則溫暖了整個社會。相比之下,我們這個社會對待乞丐的態度,確實冷漠和無情了許多。對於權力而言,則 更應該給乞丐一些起碼的尊重。
在貧窮無法消除的前提下,再文明的社會也應該允許乞丐存在。畢淑敏說,“乞丐是一個現象,它把貧窮和孱弱表面化了,癱軟地體現了出來。它把人的無助赤裸裸地 表達著,讓他人在同情之後,起了幫助的慾望和收穫施予的喜悅。”沒有人願意作乞丐,我們也應該賦予乞丐這一群體本應有的尊嚴。
淨化城市街面,說簡單也簡單,說複雜也複雜——可以簡單到讓城管一驅了之,也可以複雜到“行乞算不算一種權利”、“如何讓他們解決溫飽、實現富裕”這類高雅 問題。但就實際意義而言,僅僅讓城市街面“看上去很美”,確實有些荒唐。難道將乞丐驅逐出城市,讓當地政府把他們接回老家,這個社會就美好了嗎?顯然,比 “禁止在城市中乞討”更重要的問題是權力如何實現更加溫馨的社會救助。
1、沒有自我尊重,就沒有道德的純潔性和豐富的個性精神。對自身的尊重榮譽感自豪感自尊心,這是以塊磨練細膩的感情的礪石。——蘇霍姆林斯基
2、自尊自愛,作為一種力求完善的動力,卻是一切偉大事業的淵源。——屠格涅夫
3、人受到震動有種種不同:有的是在脊椎骨上;有的是在神經上;有的是在道德感受上;而最強烈的最持久的則是在個人尊嚴上。——約翰高而斯華餒
4、每一個正直的人都應該維護自己的尊嚴。——盧梭
5、忌妒,是心靈的腫瘤。——艾青
6、自暴自棄,這是一條永遠腐蝕啃嗤著心靈的毒蛇,它吸走心靈的新鮮血液,並在其中注入厭世和絕望的毒汁。——馬克思
7、高度的自尊心不是驕傲自大或缺乏自我批評精神的同義詞。自尊心強的人不是認為自己比別人優越,而只是對自己有信心,相信自己能夠克服自己的缺點。——伊謝科恩
8、我們可以把我們的財物生命轉借給我們的朋友,以滿足他們的需求,但是,轉讓尊嚴之名,把自己的榮譽安在他人頭上,這卻是罕見的。——蒙田
9、只有當你想得到別人的尊重而又沒有其他辦法時,漂亮的衣服才能派上用場。——塞繆爾·約翰遜
10、不知道他自己的尊嚴的人,便不能尊重別人的尊嚴。——席勒
11、雖然尊嚴不是一種美德,卻是許多美德之母。——柯林斯托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