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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強制執行法官不作為

關於強制執行法官不作為

  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不作為的可以向同級檢察院申訴,也可以在半年後提前上一級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強制執行法官調解幾次

  在強制執行期間,法官會根據情況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沒有明確的次數要求。法院沒有明確規定調解幾次,只規定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9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強制執行還不給撫養費怎麼辦

  強制執行還不給撫養費有以下處理方式:

  1、如果有工作單位的,請求法院從單位工資中強行劃撥撫養費;

  2、有帳戶的,提供帳戶資訊,請求從帳戶中一次性劃撥;

  3、男方無工作單位,又沒帳戶的,應列出個人財產清單,請求法院拍賣個人財產,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強制執行履行怎麼辦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後,法院能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逾期被申請執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決,法院能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   如果無財產可供執行的,也能由法院採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規 ...

強制執行了怎麼辦

  1、人民法院可以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佈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資訊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的規定,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 ...

哪些財產強制執行

  1被執行人及其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傢俱、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須的物品。2被執行人及其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費用。3被執行人及其撫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5被執行人及其撫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6被執行人所得的勳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 ...

沒有財產就強制執行了嗎

  不是沒有財產就不強制執行了,而是沒有財產的中止執行,等其有財產的時候再執行。   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可以由法院採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28條,執行工作由執行員進行。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 ...

撫養費給如何強制執行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章的規定,我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幾種:   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四、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五、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 ...

強制執行還錢有哪些解決辦法

  強制執行不還錢的解決辦法是如果對方是真的沒有錢可以由其分期進行償還;如果對方是有錢而拒不執行,可以要求法院對其進行查封財產,強制拍賣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 ...

調解後還錢多久強制執行

  調解後不還錢,當事人可以在兩年內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