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2+1指的是在進攻隊員在三分線以內投籃時,防守隊員對其造成犯規,如果球沒進,則罰球兩次。如果球進了,則罰球一次,球進加罰稱作為2+1。
投籃時,在侵人犯規的情況下會被判罰2+1。侵人犯規是隊員和對方隊員的接觸犯規,無論球是活球或是死球。隊員不應透過伸展他的手、臂、肘、肩、髖、腿、膝或腳來拉、阻擋、推、撞、絆、阻止對方隊員行進;以及不應將其身體彎曲成“反常的”姿勢(超出他的圓柱體);也不應放縱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動作。
籃球2+1指的是在進攻隊員在三分線以內投籃時,防守隊員對其造成犯規,如果球沒進,則罰球兩次。如果球進了,則罰球一次,球進加罰稱作為2+1。
投籃時,在侵人犯規的情況下會被判罰2+1。侵人犯規是隊員和對方隊員的接觸犯規,無論球是活球或是死球。隊員不應透過伸展他的手、臂、肘、肩、髖、腿、膝或腳來拉、阻擋、推、撞、絆、阻止對方隊員行進;以及不應將其身體彎曲成“反常的”姿勢(超出他的圓柱體);也不應放縱任何粗野或猛烈的動作。
1、一般犯規:防守來方:打手、阻擋、拉人、推人。
2、進攻方:帶球撞人、移動掩護、拉人、推人(這兩項在進攻跑位中出現)。
3、技術犯規:裁判針對場上形勢給予,情況很多,不一而足;有一年,鄧肯源在替補席坐著笑了下,裁判也給了技術犯規。
4、違體犯規:此類犯規常見於違背體育道德的犯規,諸如,下絆、掩護或者進攻中對對方的傷害、故意衝撞、對方上籃時鎖喉等不以阻止對方進攻為目的,而以傷害對方身體為目的犯規,分一級、二級。
NBA籃球6次犯規罰下場。常見的籃球規則犯規有打手犯規、推人犯規、進攻侵人犯規。其中打手犯規是籃球比賽最常見的犯規方式,指的是球員在運球、上籃、投籃的過程中,防守球員為了搶球,無意或有意擊打到進攻球員的手,破壞進攻球員的動作。
在籃球規則中,犯規是對規則的違犯,包括與對方隊員的非法身體接觸以及違反體育道德的舉止。對犯規的處罰有失去球權、處以罰球、將犯規球員罰下等。一個隊可被宣判任何數量的犯規,不考慮罰則,犯規者的每一犯規應登記,記入記錄表並相應地被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