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村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問題》的規定,補償安置依據: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築面積,一般以房地產權證、農村宅基地使用證或者建房批准檔案的記載為準。如記載與實際不符的,除已依法確認的違章建築外,應以實際面積為準。
農村房屋拆遷程式:
1、接受建設單位委託,由建設單位全權委託拆遷實施單位實施拆遷。
2、拆遷範圍內調查。
3、制訂拆遷計劃、方案,編制拆遷預算。
4、按規定委託評估單位評估。
5、會同建設單位申辦拆遷許可證。
6、拆遷公告。
7、召開拆遷動員會並在拆遷地段設立現場諮詢點。
8、發拆遷通知書,並會同評估單位發評估通知書。
9、實施單位和評估單位進場實際操作。
10、評估單位出具評估報告書,並送達被拆遷人。
11、拆遷實施單位根據評估報告書與被拆遷戶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書。
12、對達不成協議的申請裁決,由拆遷主管部門受理後進行裁決。
房屋拆遷補償的規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徵收個人住宅,被徵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徵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對複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 ...
農村房屋拆遷賠償的標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 ...
我國法律規定,房屋拆遷涉及的農民數量和補償資金相對較多。還有一些問題,如地基的位置、房屋的水平、房屋的朝向和麵積。每一個環節都涉及群眾切身利益,這是農民最敏感的問題。如果被拆遷戶的房屋面積和補償金額有錯誤,農民會批評謾罵,拒絕拆遷,甚至集體上訪。所以堅持依法行政,是農村房屋拆遷的唯一正確選擇。
法律依 ...
農村房屋拆遷賠償標準: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 ...
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麵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 ...
工傷認定的流程:
1、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遞交材料。
3、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法律依據】
《工傷認定辦法》第六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 ...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週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計算公式: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