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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追償權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關於追償權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七百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九條,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但是轉租合同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應當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償。

姓名權和肖像權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條,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等。

離婚後探望權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探視權是指基於血親或擬製血親關係的父母在婚姻關係解除後與未成年子女之間沒有財產內容的一種探視、看望行為的權利。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離婚探視法律規定哪些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一方探視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經人民法院判決可以終止探視權。因此探視權不僅是父母的權利,也是子女的權利。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 ...

不安抗辯法律規定哪些

  我國的《合同法》第六十八條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

累犯過失犯罪的法律規定哪些

  過失犯罪不能構成累犯,累犯要求前罪和後罪都必須是故意犯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 ...

遺產分配法律規定哪些

  遺產繼承一般是按照法定繼承順序來進行遺產分配的。   《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 ...

認定違法建築的法律規定哪些

  違法建築的認定依據主要為《土地管理法》和《城鄉規劃法》。違章建築指違反法律規定而建成的建築物、構築物等工程設施;“違反規劃違法建築”,指違反規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而建成的建築物、構築物等工程設施。   【法律依據】   《土地管理法》第78條,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 ...

調崗降薪的法律規定哪些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這也意味著,在勞動合同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調整崗位作為合同變更的重要內容,須滿足兩個基本前提:(1)雙方協商一致;(2)採取書面形式。 ...

勞動合同不續簽的法律規定哪些

  一、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   二、如果員工不續簽,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仍然不續簽的,則不進行經濟補償。   2、如果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還要進行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