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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婚訴訟債務判決嗎

關於離婚訴訟債務判決嗎

  離婚訴訟中債務的承擔法院是會根據當事人的請求和具體情況判決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離婚訴訟耗時長嗎

  離婚訴訟相對於協議離婚的耗時是長的。訴訟離婚一般需要三到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式的審限是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式的審限是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打離婚官司當庭判決嗎

  離婚民事訴訟案件是否能當庭宣判,是需要根據實際的具體案件情況如案件的複雜程度、雙方爭議等問題來決定的。

  關於當庭宣判的條件,主要有以下幾個:

  1、案件的事實清楚、明瞭,不復雜。對於這樣的事實清楚的案件,可以在運用法律上能正確適用相關規定,做出的裁判也可以做到公平、公正。

  2、必須公開審理的案件。

  3、必須在庭審調查後當日宣判。

  4、當庭宣判必須遵守先審後判、一審一判的原則。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離婚訴訟債務有哪些處理原則

  一、對於雙方當事人均認可的債務:   基本上達成一致的處理意見,法院會本著尊重當事人意思表示的原則,判決由其承擔。   二、對於當事人不舉債或雙方均認為無債的情況:   通常的處理方式便是依民事審判的“不告不理”原則,當事人不舉債就按無共同債務處理。   三、只有一方認為是共同債務:   一方認為所負債務 ...

離婚訴訟一審判決多久生效

  離婚案件一審判決生效時間是:自當事人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判決書生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 ...

離婚訴訟缺席對判決有影響

  離婚案件屬於解除夫妻身份關係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離婚案件能否適用缺席判決,法律有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

訴訟離婚法院會強行判決

  訴訟離婚法院不會強行判決。強行判決有違司法精神,法院作出的判決必定要有法所依,有證據的支援,不能出現強行判決的情形。只有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才能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2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 ...

離婚訴訟可以缺席判決

  經法庭傳喚,被告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決。從婚姻基礎、婚姻情感、離婚原因、夫妻關係現狀、和解可能性等方面,對夫妻關係是否破裂進行了全面的分析。因此,在離婚案件中,如果沒有特殊情況,最好由當事人當庭參加訴訟,否則很可能給自己帶來不利後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 ...

離婚訴訟被告同意離婚能判離

  離婚訴訟被告同意離婚能判離。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

夫妻離婚訴訟可以再審的

  離婚案一般涉及身份關係不能申請再審,但涉及財產問題,可以再審。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八十二條:當事人就離婚案件中的財產分割問題申請再審,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