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雙方都同意離婚還需要冷靜期嗎

雙方都同意離婚還需要冷靜期嗎

  在2021年一月一日民法典實施以後,雙方都同意離婚需要冷靜期。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協議離婚還需要冷靜期嗎

  協議離婚需要三十天冷靜期。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對《民法典》進行分組審議,第1077條規定了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的,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起訴離婚需要冷靜期嗎

  起訴離婚是否需要冷靜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離婚冷靜期只是草案中新增的規定,並沒有以法律法規的形式正式實施。依據新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經雙方當事人同意,可以設定不超過3個月的冷靜期,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設定一個月的冷靜期。在離婚冷靜期的一個月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的意見(試行)》第四十條


離婚需要冷靜

  2021年1月1日離婚有冷靜期,離婚冷靜期根據我國最新《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為三十日。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 ...

離婚可以不要冷靜

  現在協議離婚必須經過冷靜期。民法典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也就是說任何一方在辦理離婚登記之後,在30天內可以撤銷離婚,撤銷離婚後,雙方仍然是合法的夫妻關係。 ...

離婚程式是否需要冷靜

  離婚程式是需要冷靜期的,冷靜期是30天。《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

起訴離婚雙方同意需多長時間

  我國的民事訴訟法規定,通常情況下,普通的離婚案件會用簡易程式審理,從法院立案到作出判決通常要3個月時間。但如果是涉外婚姻、標的額較大或是案件相對複雜的離婚案件,法院通常會用六個月的時間,通常普通程式審理。第一次訴訟離婚,而法院又不判離的案件,想離婚的當事人只能在六個月後再次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 ...

現在離婚冷靜

  現在離婚有冷靜期。“冷靜期”只適用於夫妻雙方自願的協議離婚,對於有家暴情形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離婚並沒有“冷靜期”的規定。   申請離婚登記之日起30天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就是所謂的“30天冷靜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 ...

夫妻同意離婚時法院能判離

  雙方都同意離婚,就不需要到法院了。只需要兩個人帶上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和離婚協議書,到民政局辦理手續就行了。但如果訴訟離婚法院可以調解離婚,相對於協議離婚沒有反悔權。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   第五十五條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 ...

法院如何處理雙方起訴離婚

  雙方同時起訴,明顯是同一案件的,法院只會受理其中一個起訴的,會駁回後起訴一方的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對判決、裁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告知原告按照申訴處理,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一事不再理,是指為防止法院對同一事實作出不同或互相牴觸的判決,或為實現訴訟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