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離婚都不要孩子的法院在判決時主要考慮子女隨哪一方生活更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綜合雙方的經濟條件、品格、職業等因素。如果被指定的一方拒不履行撫養義務,法院可以採取制裁措施迫使其履行自己的義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十條規定,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
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法律會考慮子女隨哪一方生活更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綜合雙方的經濟條件、品格、職業等因素確定孩子由哪一方撫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雙方如果都不要孩子的撫養權,是有違法律的。
根據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八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所以,夫妻離婚時都不要孩子,不僅有背社會主義道德,更為我國法律所不許。
離婚時雙方都要孩子撫養權依據以下規定確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第三條規定,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 ...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 ...
離婚時對於兩個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夫妻雙方可以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決了。法院一般以“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為原則進行判決的,自然哪一方的撫養條件更好,更具有優勢,那麼在爭奪孩子的過程中獲得撫養權的可能性會更大。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 ...
雙方離婚後不可以分孩子的財產,只能分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
夫妻雙方離婚後,子女撫養權的確定原則是: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 ...
法院起訴離婚雙方家長可去可不去,法律沒有這方面的要求,畢竟已經是成年人了,沒必要家長參與。
但是可以去旁聽。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8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其他組織由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訴訟。 ...
雙方都要孩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孩子的撫養權到底歸誰。
一般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父母雙方對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