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雙方都要孩子撫養權依據以下規定確定: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第三條規定,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雙方都要孩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孩子的撫養權到底歸誰。
一般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父母雙方對八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
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在離婚訴訟期間,雙方均拒絕撫養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暫由一方撫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 ...
如果是協議離婚,那麼就必須要雙方當事人親自到任意一方戶籍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10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 ...
如果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才需要雙方都負責,如果債務屬於夫妻一方個人債務,則只由債務人負責,配偶不承擔償還責任。
所謂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 ...
離婚是可以要孩子撫養權,也可以不要,需要根據自己的意意來決定是否要孩子的撫養權。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 ...
雙方如果都不要孩子的撫養權,是有違法律的。
根據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八條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所以,夫妻離婚時都不要孩子,不僅有背社會主義道德,更為我國法律所不許。 ...
離婚了想要孩子撫養權的辦法有:
1、突出自己的工資收入或經濟條件的優勢;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環境等人文方面優勢;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給孩子陪伴;
4、證明孩子有長期與自己生活的習慣;
5、證明對方存在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因素。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 ...
不一定。關於撫養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法律依據】
《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