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法的前提下取得的證據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五條,審判人員對單一證據可以從下列方面進行稽核認定:
(一)證據是否原件、原物,影印件、複製品與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證據與本案事實是否相關;
(三)證據的形式、來源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四)證據的內容是否真實;
(五)證人或者提供證據的人,與當事人有無利害關係。
1、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真實,是離婚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對子女撫養問題、財產分割問題等協商達成一致;
3、雙方親筆簽字;
4、辦理了離婚登記,在民政局備案。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離婚損害賠償證據收集技巧有以下幾種:
1、固定易失證據;
2、收集文字證據;
3、採集視聽證據;
4、採集現場證據;
5、委託鑑定結論。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婚前財產協議的效力保障:
(1)意思表述要明確:一是婚前財產範圍明確;二是婚前財產婚後共享的比例明確;三是,財產描述要明確。
(2)條件設定清楚。
(3)體例規範明瞭。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 ...
不是隻有書面的合同才有效力。
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可以採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如房地產轉讓合同、長期的租賃合同、建築工程合同等。
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 ...
借條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6、應 ...
按法律上來講,分手協議是無效的。分手協議的法律效力是很難被法院認可的。只是為了擺脫同居關係或戀愛關係而簽署的一種協議,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
但是男女雙方為擺脫同居關係簽署的分手協議仍具有較大的現實意義及解決雙方糾紛的功能型。
需要有真實的意思表示且雙方是自願簽訂的。
【法律依據】
《合同 ...
離婚協議書需要包括以下事項:夫妻雙方的個人資訊;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關於子女撫養問題的處理;關於共同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債務的處理;你們之間其他需要協商的事項。然後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蓋章,在最後一方簽字或者蓋章後,離婚協議書立即成立,成立後就馬上生效。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 ...
離婚協議書的公證不是離婚協議書生效的必要條件,未經公證的離婚協議書只要合法、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仍然有約束力,但離婚協議書的生效必須是在夫妻雙方到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之後才生效。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 ...
離婚協議應當具體區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完全自願的前提下表達自己真實意思所簽訂的離婚協議,從簽字之日起成立;但是,離婚是要式法律行為,必須經過法定程式履行離婚登記手續,離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的離婚協議,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書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