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形式及內容不違法,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訂立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情形,離婚協議書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只要形式及內容不違法,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訂立過程中不存在欺詐、脅迫情形,離婚協議書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還款協議書有法律效力的書寫:寫明雙方的基本資訊;寫明協議的條款內容、協商目的、履行時間和期限、酬金和支付方式;最後簽字,寫明簽訂日期。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不能違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特定形式的,應當採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條
民事法律行為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為。
離婚協議應當具體區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完全自願的前提下表達自己真實意思所簽訂的離婚協議,從簽字之日起成立;但是,離婚是要式法律行為,必須經過法定程式履行離婚登記手續,離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的離婚協議,才能發生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書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雙方當事人基本資訊;
(2)自願離婚的表述;
(3)夫妻共同財產範圍、如何分割及如何交付履行的約定;
(4)債權歸屬及債務承擔的約定;
(5)子女撫養權歸屬、撫養費數額及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約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