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分割財產的原則有: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離婚分割財產復婚後還有效,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因為離婚使婚姻關係終止,復婚所組成的婚姻關係並不具有法律的延續性,是兩個行為,它們是各自獨立的兩個婚姻關係。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不離婚分割財產的情形有:
1、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2、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
1、勝訴之後,如果一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資訊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 ...
離婚時,夫妻分割財產的範圍只能是夫妻共同財產。包括:(l)一方購置的房產,結婚8年以上的;
(2)一方持有的貴重金屬,結婚8年以上的;
(3)一方個體經營或者承包經營的收入;
(4)雙方共同購置的生活資料和生產資料。
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律依據】
《婚姻 ...
離婚分割財產沒拿到的話可以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是可以直接走法律程式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給予補償原則;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 ...
離婚後共同財產分割原則為:
1、協議優先原則;
2、夫妻均等分割原則;
3、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4、有利於生產和生活的原則。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 ...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
3、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4、有利於生產和方便生活的原則。
5、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