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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離婚分割財產的情形有哪些

不離婚分割財產的情形有哪些

  不離婚分割財產的情形有:

  1、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2、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離婚對方隱匿的財產情形有哪些

  離婚對方隱藏財產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幾種:

  (1)在辦理房產證時,以“貸款不便”“未領到結婚證不能共有房屋”等為藉口,將房產證辦理在自己一人名下,等到離婚時予以否認;

  (2)對於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登記方將房產擅自過戶到他人名下,套取現金等;

  (3)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以他人名義買房,實則自己是房產的擁有者,離婚後,再將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

  (4)將平時的工資轉移到只有自己知道的銀行卡內,擅自將自己的存款以現金方式取出;

  (5)轉移隱匿炒股資訊,將股市內的股票拋售後,套取現金,轉移隱匿等。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不能提起離婚訴訟的情形有哪些

  (1)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判決不準離婚或法院調解和好、原告撤訴,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不能提起離婚訴訟。對於原離婚訴訟的被告,則不受此限。

  (3)現役軍人一方沒有重大過錯,非現役軍人一方不能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公開審理的情形哪些

  不公開審理的情形有:   1、有關國家秘密的案件。   2、有關個人隱私的案件。   3、審判的時候被告人不滿十八週歲的案件,不公開審理;但是,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可以派代表到場。   4、對當事人提出申請的確屬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決定不公開審理 ...

離婚財產糾紛哪些

  離婚後財產糾紛有:   1、當事人雙方離婚時,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對於財產的分配問題產生的糾紛;   2、當事人協議離婚時達成了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後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而發生糾紛,由此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而引發的糾紛 ...

批捕逮捕的情形哪些

  不批捕逮捕的情形包括以下:   1、涉案人員實際並不構成犯罪的。   2、根據已經收集到的證據證明的案件事實情況,同時結合《刑法》中的有關規定,對行為人所犯的罪行進行衡量,發現不可能適用徒刑以上的刑罰的。   3、涉案人員本身不具有社會危險性,沒有必要對其進行逮捕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

公司能裁員的情形哪些

  公司不能裁員的情形包括:   1、女職工還在三期內。   2、職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了,還處於規定的醫療期限內。   3、職工已經在單位連續工作的年限超過15年,同時其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也不滿5年的。   4、職工在本單位身患職業病或者受工傷,同時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了勞動能力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 ...

擔保人承擔責任的情形哪些

  擔保人不承擔責任的情形有下列幾種: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3、主合同債務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並且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欺詐、脅迫事實的。 ...

承諾中能撤回的情形哪些

  下列情形承諾不得撤回:   1、採用口頭形式的承諾,因為對於口頭形式的承諾,一經發出即到達要約人,根本不存在撤回的可能。   2、超過了承諾期發生的承諾。以為超過了承諾期限的視為新的要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7條,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者與承諾通知同時 ...

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情形哪些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