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案件作出不起訴決定,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人民檢察院經審查後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依法不應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2、人民檢察院對於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3、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規定了以下幾種情形:第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第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第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第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第五,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4、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刑事訴訟法》第142條第2款規定: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工傷認定不受理的情形有:
1、對於工傷認定未能提交充分資料,同時在行政機關發出補正通知書後規定時間內未能做出補正的;
2、對於工傷認定超過申請時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工傷認定機關可以駁回申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不批捕逮捕的情形包括以下:
1、涉案人員實際並不構成犯罪的。
2、根據已經收集到的證據證明的案件事實情況,同時結合《刑法》中的有關規定,對行為人所犯的罪行進行衡量,發現不可能適用徒刑以上的刑罰的。
3、涉案人員本身不具有社會危險性,沒有必要對其進行逮捕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
不屬於同居財產的情形有很多,比如:
(1)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財產,解除同居關係後一方所得的財產,以及一方死亡後另一方所得的財產,都不屬於共有財產。
(2)依法不歸雙方共同所有的財產,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並非當然歸雙方共同所有,法律規定歸一方所有的財產,或者雙方約定歸各自所有的財產,不屬於共同財產。
...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以下情況不能適用取保候審:
⑴累犯
⑵犯罪集團的主犯
⑶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
⑷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
⑸暴力犯罪(輕傷案件除外)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⑹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 ...
不公開審理的情形有:
1、有關國家秘密的案件。
2、有關個人隱私的案件。
3、審判的時候被告人不滿十八週歲的案件,不公開審理;但是,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可以派代表到場。
4、對當事人提出申請的確屬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決定不公開審理 ...
不認為是單位犯罪的情形有:
1、個人為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設立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實施走私犯罪的;
2、公司、企業、事業單位設立後,以實施犯罪為主要活動的;
3、盜用單位名義實施犯罪,違法所得由實施犯罪的個人私分的。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三十一條,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 ...
借錢不還是否可以告對方詐騙,要視情況而定。對方借錢不還,但是雙方寫有借條,屬於民事糾紛,即債權債務糾紛,不能告對方詐騙。但是,對方借錢不還,且有證據證明對方一開始就是懷著詐騙的目的借錢的話,可以告對方詐騙。即行為人在借錢時就具有不歸還的意圖。詐騙以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為目的作為主觀構成要件的,因此,詐騙人借 ...
鑑於認定工傷的一個原則是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原因受到的傷害,所以大致舉例以下情形不能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非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不是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因工外出期間,但從事個人活動受到傷害的;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在工作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