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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婚前財產可以分割嗎

在我國不離婚可以財產分割嗎

  在我國不離婚一般是不可以進行財產分割的。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四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孩子可以參與離婚夫妻財產分割嗎

  夫妻離婚財產可以給孩子,可以用協議或者合同的方式約定將財產給子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離婚婚前財產可以分割嗎

  離婚時婚前財產通常不能夠分割,能夠進行分割的僅僅是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但是婚前財產在婚後轉化成了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是可以參與分割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離婚婚前財產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如果婚姻雙方對婚前的財產沒有約定,根據婚姻法上述規定,婚前財產是個人財產,而且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轉化為共同財產。 ...

婚姻法離婚婚前財產怎麼分割

  婚姻法離婚婚前財產的分割是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前財產不做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付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

離婚協議中處分了婚前財產合法

  離婚協議中處分了對方婚前財產的是不合法的,離婚時只能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根據法律規定,一方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只有所有權人享有處分權,即使是夫妻,另一方也無權處分屬於一方所有的個人財產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需要公證

  協議離婚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在領取離婚證後自動生效,無需辦理財產公證。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沒有離婚簽訂財產分割協議有效

  沒有離婚簽訂財產分割協議也可以有效。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 ...

離婚協議財產分割受法律保護

  離婚協議財產分割會受法律保護,協議離婚財產自願分配,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序良俗的的規定即有效。離婚協議中有關分割財產的規定,或者當事人因離婚而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在辦理離婚登記後,對男女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得約束力,其將會受法律保護。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

因為出軌離婚有資格財產分割

  出軌原則上不影響財產分割,屬於重大過錯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