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是男女雙方關於人身關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合意,如果沒有欺詐、脅迫等行為,且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則離婚協議可以認定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一方沒有履行協議中約定的義務,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義務。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離婚後一方不履行協議的,另一方可憑離婚協議、身份證、戶口本以及離婚證,到對方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進行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維護自身的權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不履行離婚協議書的起訴方式是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提起訴訟的程式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
根據《婚姻法》第8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當事人可起訴至法院要求其履行離婚協議中約定的內容,經人民法院審理並判決後,當事人依生效法律文書再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但就孩子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的支付、增加、減少等糾紛起訴至法院的,應列未成年子女為原告,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作為法定代理人參加訴訟。
總之,離婚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對 ...
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處理方式是另一方應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確認離婚協議合法有效,並依法判決有履行義務的一方承擔責任。男女雙方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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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而起訴的,法院審理期限根據審理程式的不同,有不同的審理期限:若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審限一般是六個月;若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則審限是三個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 ...
父母離婚後不給孩子撫養費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 ...
離婚訴訟,是指婚姻關係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係的訴訟。
對方不履行離婚協議可以向法院提交起訴狀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 ...
離婚後不撫養小孩一方享有探望權。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
離婚後一方不給撫養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對方找不到人滿2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對方為失蹤人。對方的財產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願意擔任財產代管人的人代管,撫養費由財產代管人從對方的財產中支付。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