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子女的佔地補償款應該由拿到撫養權的一方保管,不得處置。撫養子女的父方或者母方必須嚴格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責任,保護管理歸未成年人所有的財產,維護未成年子女的財產權利,防止任何人侵犯。不得對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財產實施處分行為。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三十四條規定,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離婚後子女的佔地補償款應該由拿到撫養權的一方保管,不得處置。撫養子女的父方或者母方必須嚴格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責任,保護管理歸未成年人所有的財產,維護未成年子女的財產權利,防止任何人侵犯。不得對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財產實施處分行為。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三十四條規定,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1、房屋被拆除(或徵收)後得到的補償款,是對被拆遷(或徵收)人財產損失的一種賠償,理應歸被拆遷(或徵收)人所有。
2、被拆遷(或徵收)人為二人以上的,按其對被拆房屋所擁有的權利進行分割。
3、房屋被拆除後,其他共同居住人的安置,一般應由私房所有人與共同居住人透過協商妥善安置。
夫妻離婚後剛生的嬰兒一般歸母方撫養。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第二條規定,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