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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的探望權如何行使

離婚後孩子的探望權如何行使

  行使探望權,涉及到直接撫養一方和子女的利益,因此有必要確定探望的時間、方式。我國婚姻法在確定探望的時間和方式的問題上,規定了父母協議和法院判決兩種方式,並且確定了“協議優先”的原則。

  按照協議優先的原則,父母應該本著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成長的原則,根據夫妻雙方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探望時間和方式。但是,在實際生活中,由於夫妻是因為感情破裂解除婚姻關係,在協商時會過多考慮自己的利益,有些直接撫養一方甚至拒絕就探望的有關問題進行協商。這時,探望權人就只能透過訴訟的方式解決探望問題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離婚後孩子的探視權如何行使

  子女探望權行使是指離婚後,間接扶養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對探望的方式、時間安排一般由父母在離婚時協議。為子女的健康成長,雙方在離婚時應對子女的探望問題進行協商,對探望方法、時間進行具體、細緻的安排。

  離婚時雙方對子女探望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一併判決。一般在不影響子女的學習、嚴重改變子女生活規律的前提下,確定一段時間內,間接扶養方可與子女單獨交流。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離婚後孩子上大學的費用誰承擔

  根據婚姻法以及相關解釋規定,男女雙方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支付到18週歲,尚在讀高中不能獨立生活的除外。所以上大學時只要年滿18週歲就被排除在外,父母沒有強制撫養的義務,基於自願原則,法律並不限制。其次,各個省份有的有地方規定,根據具體情況仍然判決父母視情況給予尚在大學讀書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一定的生活費。

  男女雙方在協議離婚時,約定一方支付子女撫養費到獨立生活為止。那麼只要該協議書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均要受到約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協議的,可以主張一方履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孩子戶口怎麼辦

  (1)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2)如果小孩未滿18週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3)如果孩子年滿18週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4)年滿18週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規定, ...

離婚孩子撫養協議書怎麼寫

  離婚後孩子撫養協議書首先應當寫明協議人的姓名等具體資訊;其次,寫明孩子撫養權的歸屬以及撫養費支付方式;寫明另一方探望權的時間以及其他規定;最後,雙方當事人簽字並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 ...

離婚孩子的撫養費付到多久

  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為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一)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

離婚孩子可以跟母親姓嗎

  離婚後孩子改姓可以跟母親姓嗎?這是可以的。我國《婚姻法》第16條明確規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致進行更改。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覆函》的 ...

離婚孩子的撫養費包括什麼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 ...

離婚孩子的撫養費要怎樣確定

  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 ...

雙方離婚孩子怎樣撫養

  夫妻雙方離婚後,子女撫養權的確定原則是: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