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婚登記之前一方取得的財產為一方個人財產,復婚之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姻法》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後個人財產有: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離婚時房子分給了夫妻中的一方,離婚後,該方對該房子享有獨立的所有權。在復婚時,該房子就屬於該方個人的婚前財產,復婚前分得的財產不會因為婚姻關係的恢復而回歸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雙方對財產作了專門的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後如果需要一方協助辦理房產過戶手續需要注意哪些事項呢,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第一,當房屋具備更名過戶的條件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辦理相關手續,防止因拖延而發生變化,如果對方拒不配合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待案件勝訴後憑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確保更名至指定人名下。
第二,附有配合義務的一 ...
父妻離婚後共同財產規定是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所以,如果在協議離婚後,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並未進行分割,一方可提起離婚後財產糾紛訴訟。 ...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由雙方協商如何分割,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如何分割,原則上夫妻財產分割應當均分,但一方存在過錯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 ...
離婚又復婚財產分割協議仍有效。
【法律依據】
《婚姻法解釋(二)》第八條的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為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
離婚後女方生下孩子的,如果孩子在哺乳期內的,應該由女方進行撫養,這樣有助於孩子成長。
但是父親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 ...
1、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按月工資收入的20%到30%比例給付。
2、撫養費的支付方式和撫養費的範圍: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3、子女超過十八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義務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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