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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復婚財產應該如何算

離婚後復婚財產應該如何算

  復婚登記之前一方取得的財產為一方個人財產,復婚之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姻法》第18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後個人財產怎麼算

  離婚後個人財產有: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妻離婚後復婚房產算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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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房產過戶應該注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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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離婚追討財產是到法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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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孩子撫養費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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