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判歸男方撫養的可能性大的情況如下:
(一)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
(二)女方不盡撫養義務比如長期在外不回家,或無法實際盡到撫養義務如工作性質的原因等;
(三)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尚處較好的生育期;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成長的;
(六)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在孩子長大成人之前,兩個人要一起撫養孩子的費用,並履行為人父母的職責。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的子女撫養】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後變更孩子撫養權可以協議變更也可以訴訟變更。訴訟變更主要是當夫妻就子女撫養權變更協商不成的,又出現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虐待子女或者出現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的,可以另行起訴變更撫養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 ...
離婚後雙方想要共同撫養子女,可以在離婚協議上寫清:離婚後孩子由雙方共同撫養,孩子暫放於男方或女方一起生活。同時另一方根據標準支付孩子的贍養費,定期前往探望,陪伴孩子參加課外親子活動等來維繫親子關係。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 ...
離婚後男方拒付撫養費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九條,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
雙方離婚後不可以分孩子的財產,只能分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
不管夫妻倆是否離婚,父母對孩子都有法定的撫養和監護義務,必須履行。
如父母一方不履行撫養義務,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訴維權。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 ...
1、離婚之後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偷偷將孩子帶走,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時也是對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撫養權是透過法院判決來認定的,則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將孩子的帶回來。
2、如果是雙方協議離婚並達成的孩子撫養權協議,則需要再次起訴到法院,要求法院確認孩子撫養權歸屬的,然後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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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協議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
(二)訴訟變更。如果對撫養權變更協商不一致產生爭執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提起變更撫養權之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