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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哪些房產不能分

離婚時哪些房產不能分

  離婚時不能分割的房產有:

  1、用他人身份購房

  2、買二手房未過戶

  3、受贈、繼承未過戶

  4、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5、以孩子名義買房離婚時不能分割

  【法律依據】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確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後購買的房屋產生的增值部分,屬於一方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離婚時按揭房產增值怎樣分割

  購房時,只有一方出資購買的,此房子屬於購房者的個人財產。不管是婚前購買,還是婚後購買,只要是個人財產購買的,都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由於房子的增值部分屬於房子價值的一部分,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如果購買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單獨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是以個人財產購買,夫妻共同還貸的,此時就需要考慮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了。也就是說,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予以分割。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離婚時哪些情況要歸還彩禮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如何分割離婚房產和債務

  屬於共同財產的房產由雙方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屬於一方財產的房產歸一方所有不參與分割;屬於共同債務的由雙方共同承擔,屬於一方債務的,配偶不負責償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9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 ...

離婚婚前房產協議是否有效

  婚前協議書是否有效,關鍵看協議書是約定什麼的。即約定的事項必須是合法的,是否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的欺詐或脅迫。   【法律依據】   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

夫妻外遇離婚財產怎麼

  夫妻外遇離婚時財產分割與正常離婚分割一樣,因為有外遇並不屬於婚姻法規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情形。首先協商分割,分割不成的進行訴訟分割,由法院進行判決。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離婚車牌怎麼

  司法實踐中,車牌在離婚財產分割時,往往與車輛一併分給同一人,並由獲得車及車牌的一方對另一方進行一定的經濟補償。關於此補償的標準,首先由雙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一般需要經過評估機構對車輛以及車牌進行評估。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 ...

離婚財產可以一半嗎

  離婚時,原則上夫妻共同財產均分,但在實踐中,會根據夫妻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分割財產。若雙方對財產分割有約定的,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分割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 ...

離婚哪些是夫妻的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指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沒有明示歸一方所有的;(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

離婚房產分割怎麼處理

  離婚時房產的分割:   1、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於給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2、離婚時,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並照顧女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