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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如何處理夫妻共同債權問題

離婚時如何處理夫妻共同債權問題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債權問題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最高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條第5項將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離婚時沒有夫妻共同財產怎麼辦

  離婚時,夫妻雙方或任何一方名下沒有夫妻共同財產,則沒有共同財產可以進行分割。但一方故意隱藏、轉移財產導致名下沒有共同財產的,另一方如果能夠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隱藏、轉移財產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發現一方存在隱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夫妻共同債權債務怎麼處理呢

  離婚夫妻共同債權債務的處理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如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商清償;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男女一方單獨所負債務,由本人償還。


離婚夫妻共同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權債務的處理:   (一)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 ...

夫妻共同債權該怎麼處理

  依據法律規定可以知道,共同債務視為共同財產,在離婚時作為共同財產分割,分割時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訴訟,訴請離婚的同時,要求法院一併分割夫妻共同債權,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以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3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 ...

離婚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

  離婚如何認定夫妻共同債務:對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應當在夫妻之間與債權人利益之間尋找一種符合公平正義的平衡點。在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這一點上,應當採取慎重的態度,即:確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屬於夫妻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可從以下標準進行判斷:(1)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則不論 ...

如何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和遺產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處理夫妻共同財產分割要注意什麼

  注意下列問題:   1、注意區分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為法律規定,夫妻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家庭財產或者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   2、要堅持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3、堅持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 ...

離婚如何確定共同財產

  離婚時確定共同財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

離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般情況下不可以,只有符合特定的法定條件,才可以在不離婚情況下要求分割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