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爭奪的證據;如果要求損害賠償的還要準備證明對方存在過錯的證據。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61條,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查閱本案有關材料的範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準備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爭奪的證據;如果要求損害賠償的還要準備證明對方存在過錯的證據。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61條,代理訴訟的律師和其他訴訟代理人有權調查收集證據,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查閱本案有關材料的範圍和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申請撤訴,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在離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越來越多的人要面對婚姻的解體。那麼離婚以後最需要做些什麼呢?
離婚一定會有撕裂的痛苦,如果心裡一直是陰暗狀態的話,未來的生活將一團糟。境由心生,要想未來的境地變好,一定要調整好心情,打起精神來。
離婚之後要為未來自己認為重要的事情、想做的事情列一個清單,不讓自己迷失方向。比如,把孩子養育大、賺錢、買房、去某個城市安家、再婚等等。未來明確了方向,就有了行動的章法。
離婚之後要把錢規劃好。手裡有多少錢,打算怎麼用,預計收入是多少,日常花銷需要多少,未來的大項支出如何計劃等等。錢的問題規劃好,生活才不會亂。
離婚之後要努力讓自己變得優秀,自己優秀了就有了資本得到新的更好的婚姻。可以透過看書、培訓、換工作等等提升自己。
離婚之後要把孩子妥善安排好,誰來照顧,放父母家還是找保姆,或者放寄宿學校等等。把孩子安置好才沒有後顧之憂。
離婚之後不要沉溺於想象中,停留在原地,不要回首,而是知道自己該做什麼,然後努力去執行,這樣未來的日子才會越過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