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離婚法院財產調查取證是怎樣的

離婚法院財產調查取證是怎樣的

  離婚訴訟申請法院調查取證財產的流程是:

  (1)提出申請的人必須是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

  (2)須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在程式上應該向法院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所要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內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原因及其要證明的事實。

  (3)符合申請提交的期限。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不得遲於舉證期屆滿前7日。

  (4)提供必要的證據線索,而且該線索應該與證據有實質聯絡。

  (5)繳納人民法院收集證據所需要的必要費用。

訴訟離婚法院會調查財產嗎

  訴訟離婚法院不會主動調查財產,財產線索由當事人自己提供。但如果因為客觀原因當事人無法自行調查的,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此時法院會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以及提供的資料進行調查。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起訴離婚法院會調查雙方嗎

  法院不會主動調查雙方的情況,但是如果有一方無法提供證據,可以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夫妻離婚財產法院是怎麼判的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形成的財產和權益屬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對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原則:   1、遵從約定,包括婚前財產約定和婚後財產約定(比如AA制);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沒有財產特別約定時,夫妻共同財產各佔50%;   3、兼顧弱者和婦女權益,弱者是指以下情形:如離婚後生活 ...

離婚法院調查第三者嗎

  不會,離婚案件中,法官審理的爭議焦點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不會去牽扯第三者的責任,所以法院不會主動調查第三者,在實務中一般是由律師申請調查令,然後由律師去調查取證。   對方出軌的話,屬於婚姻關係中的過錯方,婚姻存續期間方與他人長期同居,不承擔家庭責任,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應當判決准予離婚。因一方過錯導 ...

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的材料有哪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十七條,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的材料有:   (1)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於國家有關部門儲存,並且必須是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2)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3)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

法院調查取證需要多久

  調查取證的申請要在法院指定的舉證期限屆滿前七天提出,調查取證的時間計算在法院的審理期限之內。對於一審案件,普通程式的審理期限是六個月,簡易程式的審理期限是三個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 ...

離婚後申請調查財產怎麼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由此可見,在無法提供被告的財產證明時,可以申請法院進行調查取證,並提交書面的調查取證申請書。應當注意的是,在日常生活中應當 ...

誰可以對離婚調查取證,婚外情取證有什麼用

  誰可以對離婚調查取證如果要做訴訟,從取證主體來說,有兩類:1、當事人自己取證。通常情況下,離婚案件的證據都由當事人自己取證。自己想要什麼,就要舉出家庭或者對方有什麼的證據。比如,自己想要分得房產,就得舉出房產證;自己想要存款,就得舉出存摺。自己取證要注意,合法的程式和手段保證證據有效的基礎。有時,即使事實 ...

離婚財產怎麼合法轉移

  離婚時轉移財產,無論哪種轉移財產的方式都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