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理由有哪些
離婚理由有哪些
《婚姻法》第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如果雙方無法達成自願離婚的一致意見時,根據《婚姻法》第32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離婚撫養權上訴的理由有哪些
離婚撫養權上訴的理由有: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
1、調解無效。此為程式性條件。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首先應該予以調解。調解是必經程式。
2、感情確已破裂。此為實質性條件,是判決離婚的唯一法定理由。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拒絕收房的正當理由有哪些
根據法律規定與實務情形,律師認為,下列情形可以作為拒收的正當理由:
(一)房屋未經竣工驗收合格。
(二)交付時不具備《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三)道路、電梯、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等基礎生活設施不具備使用條件。
(四)建設單位變更商品房的戶型、朝向、結構形式、空間尺 ...
涉軍人離婚訴訟有哪些規定
涉軍人離婚訴訟的規定有:
1、現役軍人提出離婚,應持嚴肅慎重的態度,要不違反法令,不敗壞道德。
2、申請離婚者須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同意,並出具證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 ...
你該努力生活的理由有哪些
1、為了以後父母有困難時,第一時間通知我,而不是因為擔心我沒錢瞞著我。
2、為了在某一天不小心失去所有依靠,自己能成為自己最堅強的後盾
3、為了給自己創造更多的可能,給自己的孩子創造更多的機會。
4、為了有充足的時間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有十足的底氣拒絕不喜歡的事情。
5、為了不用在疲憊的下班 ...
離婚途經有哪些
夫妻離婚主要包括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途徑。
如果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且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這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協議離婚或者自願離婚。
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堅決要求離婚,或者雖然雙方自願離婚但未就子女、財產等問題達 ...
在我國民事訴訟上訴理由有哪些
上訴理由如下:
(1)上訴人認為原裁判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裁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2)上訴人認為原裁判適用法律有錯誤。
(3)上訴人認為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影響到案件正確判決的。
(4)一審裁判作出後至上訴期屆滿前,當事人發現了新的證據,而這新證據足以改變一審裁判的結論。
【法 ...
中國離婚法有哪些新規定
婚姻法關於離婚的新規:
1、《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法院辦理離婚程式有哪些
1、決定方作為原告,去本轄區基層法院領取文書底稿,起草起訴狀。
2、準備相關證據材料,提交起訴狀一式兩份、證據材料影印件及相應的訴訟費用到法院立案庭。
3、等待法院通知被告方應訴(即送達起訴材料)、向雙方下達開庭傳票,確定開庭日期。
4、開庭前做好離婚、子女安排(主張由誰撫育、撫育費用的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