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條件:
1、雙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係。
3、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了一致。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1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符合下列條件:
1、雙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雙方具有合法的婚姻關係。
3、雙方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了一致。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1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0、65、69、74、75條,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第66條、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則》第37條、公安部《規定》第63條等的規定,申請取保候審需要符合的條件有:
1、可能判處、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未滿1週歲嬰兒的婦女。
4、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逮捕而證據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
5、提請批准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需要複議、複核的。
6、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複議複核的。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偵查、審查起訴、一審和二審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偵查、審查起訴或審判的。
8、持有有效護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登記離婚必須具備的條件:
一、雙方當事人共同來提出申請;
二、雙方均有完全行為能力;
三、當事人持有(協議書中寫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願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一致的意見);
四、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證。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