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起訴離婚的條件是:(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雙方自願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均同意離婚且對婚內財產、債務分割,孩子撫養、撫養費支付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才能去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只要以上條件有一條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就不符合辦理離婚登記的條件。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要求離婚補償需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①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歸各自所有。
②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履行了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義務。
③一方在履行上述義務時比另一方付出得較多。
④必須在離婚時提出補償請求。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 ...
離婚賠償條件的法律規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
關於離婚的相關規定主要有: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 ...
哺乳期離婚,不能作為女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依據。在雙方離婚的過程中,凡是涉及到賠償的,必須是有一方存在過錯,無過錯方提出的。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
單方起訴離婚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會優先進行調節,調節無效,會准予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由此可見,在不能與對方協議離婚的情況下,單方就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離婚的。所以,如果你們的夫妻 ...
涉及軍人離婚的特別規定有:現役軍人提出離婚,應持嚴肅慎重的態度,要不違反法令,不敗壞道德。申請離婚者須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同意,並出具證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或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關於軍隊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暫行規定》規定,現役軍人提出離婚,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