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補辦一般要到民政部門,現在一般都在縣級行政服務中心的民政視窗申請補辦。具體程式如下:
1、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戶口本、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檢視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雙方書寫宣告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列印結婚證,填寫《補領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離婚證補辦需要帶這些:
1、戶口簿;
2、身份證;
3、本人離婚證(損毀或不一致提供);
4、本人兩張兩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
補辦離婚證的流程為:
1、申請;
2、受理;
3、審查;
4、登記;
5、發證。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當事人再婚的,需要的手續是:
1、申請: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離過婚的當事人還應當提交離婚證。
2、審查: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規定第一款,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3、辦理登記: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第二款規定,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離婚證補辦可以一人去。
哪一方的離婚證丟失的,就由哪一方申請補領即可: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第十七條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 ...
補辦失業證需要:勞動者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二寸證件照一張。
【法律依據】《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六十五條規定,失業登記的範圍包括下列失業人員:
(一)年滿16週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
(二)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的;
(三)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 ...
補辦《結婚證》不需要夫妻共同去辦理。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依據相關 ...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規定: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離婚證。 ...
沒有假離婚,法律上是不認可假離婚這種說法的。
如果離婚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按照實際登記的離婚來認定,也就是不再有婚姻關係。所以,離婚之後就不是夫妻了。當然如果雙方同意的話,後續也可以進行復婚。離婚可以協議離婚或者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 ...
協議離婚登記申報材料:
1、雙方有效戶口簿或有效戶籍證明;
2、雙方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
3、雙方當事人持有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4、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離婚協議書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 ...
夫妻辦離婚證需要的手續是:
1、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2、訴訟離婚的,一方向法院提交起訴狀,法院進行審查,決定受理後及時通知雙方當事人,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