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書範本是首先應當寫明離婚雙方的姓名等具體個人資訊;其次,寫明雙方婚前財產權屬約定、雙方對婚前財產的處理原則、雙方對債務承擔的約定以及雙方對婚後財產的權屬約定;寫明雙方享有的權利與義務以及承擔的責任;最後,雙方當事人簽字並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書範本是首先應當寫明離婚雙方的姓名等具體個人資訊;其次,寫明雙方婚前財產權屬約定、雙方對婚前財產的處理原則、雙方對債務承擔的約定以及雙方對婚後財產的權屬約定;寫明雙方享有的權利與義務以及承擔的責任;最後,雙方當事人簽字並寫明時間。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房屋繼承協議書的書寫包括以下內容:
(一)第一部分為抬頭:房屋繼承協議書;
(二)第二部分是當事人基本情況;
有甲方遺贈人和乙方受贈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文化、民族、工作單位、住址、身份證號。
(三)第三部分是甲乙雙方就遺贈事宜達成協議內容,包括:
1、明確現有財產雙方,現有財產狀況要分清楚哪些是個人財產,哪些是夫妻共同財產;
2、獨立繼承在婚姻存續期間,任何一方先於另一方死亡,其遺產均由生存的一方獨立繼承,其他繼承人不得繼承,但已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除外,即已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應當享受按正常情況下應繼承的份額。被繼承人之死亡是由於生存一方故意、過失造成的或對其生前有嚴重虐待行為造成,生存的一方無繼承權。
夫妻財產分割協議書範本的主要內容有:
1、協議雙方的基本資訊;
2、本協議經男女雙方友好協商,在公平、誠信、信任、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3、協議的主要內容,包括雙方各自歸各自所有、雙方各自婚後所得財產歸各自所有等;
4、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