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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賠償證據收集有什麼技巧

離婚賠償證據收集有什麼技巧

  離婚損害賠償證據收集技巧有以下幾種:

  1、固定易失證據;

  2、收集文字證據;

  3、採集視聽證據;

  4、採集現場證據;

  5、委託鑑定結論。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提出離婚賠償的情形有哪些

  提出離婚賠償的情形有: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中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提起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權人-----無過錯方

  三、離婚損害賠償的責任人-----無過錯方的配偶

  四、提起離婚損害賠償的範圍-----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

  五、提起離婚損害賠償的期限:

  1、離婚訴訟的原告為無過錯方時,在離婚訴訟同時提出;

  2、離婚訴訟的被告為無過錯方時,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一審中未提出,在二審提出的,法院調解,調解不成,告知在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

  3、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未明確表示放棄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

家暴離婚賠償的情形有哪些

  家暴離婚賠償的情形依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醫療過錯賠償證據哪些

  醫療過錯賠償證據主要有:   一、證明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據。   二、證明雙主當事人民事法律關係成立的證據門診、住院病歷、醫療費發票等。   三、證明損害的事實發生的證據:   1、醫生診斷證明或傷殘證明或死亡證明書;   2、醫學會或司法鑑定機構的鑑定報告或相關的醫學文獻資料、醫療專家意見。   四、其 ...

離婚前如何收集對方過錯的證據

  離婚前收集對方有過錯的證據的方式是:   1、應當先有意識地收集相關存在家庭暴力的證據。;對其施暴後留下的傷痕照片、報警電話記錄或警署筆錄、或居委會的證言、驗傷單據;   2、在接受資訊者未將簡訊刪除的情況下,直接將曖昧資訊予以儲存;   3、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比如公司股東出資或權證 ...

實物證據收集註意事項哪些

  實物證據收集註意事項:   1、證據對案件事實的證明一般是靜態的、片斷的。實物證據是人們無法與之相互交流的“啞巴證據”,它如實地記錄下客觀發生的事實卻不能主動地向人們展示,只能透過科學技術用人的語言對其進行翻譯和解讀,在對實物證據的運用中就要著力揭示實物證據與案件事實的關聯,並注意把實物證據與言詞證據結合 ...

離婚訴訟怎麼收集證據

  1、對方留在家中的存摺及銀行卡對這些材料進行復印或者摘抄;   2、對方留在家中的銀行刷卡憑證,對方銀行的存取款憑證對方記錄在筆記本上用於備忘的銀行賬號;   3、對其房產車輛資訊進行查詢;   4、對其保險資訊進行查詢。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 ...

高院離婚損害賠償的條件哪些

  離婚損害賠償的條件,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幾種

  離婚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依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離婚訴訟的證據哪些

  離婚訴訟的證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離婚證據可分為以下幾類:   (一)書證   指用文字、符號、圖形記載或表示的能夠證明案件特徵事實的書面材料。   (二)物證   指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物品。   (三)視聽資料   指以錄音或錄影、磁帶所反映的聲音或影象,或以電子計算機儲存的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