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證據收集技巧有以下幾種:
1、固定易失證據;
2、收集文字證據;
3、採集視聽證據;
4、採集現場證據;
5、委託鑑定結論。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損害賠償證據收集技巧有以下幾種:
1、固定易失證據;
2、收集文字證據;
3、採集視聽證據;
4、採集現場證據;
5、委託鑑定結論。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提出離婚賠償的情形有: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中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提起離婚損害賠償的請求權人-----無過錯方
三、離婚損害賠償的責任人-----無過錯方的配偶
四、提起離婚損害賠償的範圍-----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
五、提起離婚損害賠償的期限:
1、離婚訴訟的原告為無過錯方時,在離婚訴訟同時提出;
2、離婚訴訟的被告為無過錯方時,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在離婚後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一審中未提出,在二審提出的,法院調解,調解不成,告知在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
3、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未明確表示放棄提起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
家暴離婚賠償的情形依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