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職後社保沒有交齊可以起訴要求公司賠償損失。
2、按照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社保等手續。
3、社保一般指社會保險。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專案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1、離職後社保沒有交齊可以起訴要求公司賠償損失。
2、按照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辦理社保等手續。
3、社保一般指社會保險。社會保險(Social Insurance)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專案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根據現行社保相關政策規定,企業職員辭職後如不想斷交社保,可以繼續自己繳納社保費用。
1、首先到當地就業服務中心(人才中心)作失業登記。
需提供相關的解除合同證明書、身份證影印件,領取登記表填寫並申請按規定享受失業救濟金待遇,同時辦理《再就業優惠證》享受相關的政策優惠待遇。
2、提供《失業證》、《再就業優惠證》、身份證、單位出具的參加醫療保險時限證明書到醫保中心辦理醫療保險參保手續。
3、待業期間所欠繳費用,必須到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所轄的社保中心(就業中心)個人繳費視窗。
提供《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登記卡片》、《養老保險個人悵戶封存單》、《失業證》、《再就業優惠證》等相關手續以自謀職業者的名義辦理續保手續。
1、在退休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
2、社會保險法實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3、在繳納社保期間,存在中斷交社保的情況,可以補交該時間段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