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載人罰款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腳踏車載人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在道路上駕駛腳踏車、三輪車、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腳踏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
(二)駕駛電動腳踏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三)不得醉酒駕駛。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
(五)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並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七)不得在道路上騎獨輪腳踏車或者2人以上騎行的腳踏車。
(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九)腳踏車、三輪車不得加裝動力裝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
1、電動車載人朋友的體重非常關鍵,一定要遵循循序漸進的道理,先讓體重輕的朋友來幫你,讓他坐在車上原地感受下載重負荷感。
2、心態一定要放心,第一次載人必緊張,沒事,心裡不斷告訴自己放輕鬆,沒什麼大不了。此時騎車場地非常關鍵,必須開闊人少車少。
3、開始雙腿不離地或稍微離地慢慢前進,有點感覺之後收回腿稍微加速騎,練習的時候千萬不要過度依賴雙腿不離地騎法,這樣雖然不會摔倒但容易過度依賴反而拖慢學習進度,走起來的時候收腿就行。
4、注意:《關於非機動車車輛管理辦法》規定,允許駕駛腳踏車、電動腳踏車搭載1名12週歲以下未成年人。但是部分小城市沒有實施,也沒有相應硬性要求,不過電瓶車帶人是非常危險的,建議避免出行帶人。
1、蓄電池壽命會嚴重影響,由於負重太多,電機扭矩增大,控制器須提供更大的功率給電機,也就是給電池的輸出電流增大,從而蓄電池在大電流放電下,一是會縮短放電時間,二是會造成極板損傷致使影響電池壽命。
2、控制器,常期提供大功率會縮短其壽命,有燒壞的可能。
3、車架、輪胎也會出現不同程度的影響的。
電動車載人符合一定條件和規定是不違法的。
【法律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的規定,市民在道路上駕駛腳踏車、三輪車、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都應當遵守相關規定。
首先,駕駛腳踏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不能騎腳踏車(小區等非 ...
交通安全關係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因此我國在法律上制定了不少相關的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法律條文規定,如果非機動車駕駛人載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如果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受罰的,可以扣留非機動車作為處罰。該項規定 ...
標準如下:
1、誤工費按時間誤工時間依據受害人的收入賠償。
2、醫療費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5、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傷殘等級確定。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 ...
扣車扣證是有原因的,如:因交通事故需要調查、勘查、檢驗、鑑定而扣車,因機動車存在無牌無證、證件存在偽造變造、駕駛人員違規違章、車輛存在改裝拼裝等等,都可以成為扣車扣證的原因。
1、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2、有 ...
小轎車超載的處罰標準:
(一)超過核定人數未達百分之二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二)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三)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四)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 ...
電動腳踏車新國標標準為:
1、有腳踏騎行能力。
2、車速不超過25km/h。
3、重量不能超55kg。
4、電壓不能超48v。
而且不符合的電動腳踏車,將一律不得生產銷售。
電動腳踏車,是指以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在普通腳踏車的基礎上,安裝了電機、控制器、蓄電池、轉把閘把等操縱部件和顯 ...
這個賠償標準還是應該根據《侵權責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的專案包括醫療費、住院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等若構成傷殘,還應賠償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醫療費以實際產生的數額進行賠償,住院伙食補助費及住院護理費以住院天數乘以每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