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本罪所侵犯的同類客體是國家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護。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非法”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者沒有法律根據。“侵入”主要指未經住宅權人同意、許可進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顧權利的反對、勸阻,強行進入他人住宅。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本罪所侵犯的同類客體是國家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護。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非法”是指違背住宅內成員的意願,或者沒有法律根據。“侵入”主要指未經住宅權人同意、許可進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顧權利的反對、勸阻,強行進入他人住宅。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構成要件:
(一)主體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構成本罪。
(二)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三)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權。
(四)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認定標準如下:
1、所侵犯的同類客體是國家對公民人身權利的保護;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
3、主體是一般主體;
4、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