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司法解釋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非法持有毒品達到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或者本解釋第二條規定的“數量較大”標準,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在戒毒場所、監管場所非法持有毒品的;
(二)利用、教唆未成年人非法持有毒品的;
(三)國家工作人員非法持有毒品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關於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司法解釋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非法持有毒品達到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或者本解釋第二條規定的“數量較大”標準,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在戒毒場所、監管場所非法持有毒品的;
(二)利用、教唆未成年人非法持有毒品的;
(三)國家工作人員非法持有毒品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體健康。
(2)客觀要件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非法持有毒品數量較大的毒品。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非法持有毒品500克的,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若持有的是鴉片500克,其量刑標準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若持有的是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0克,則其量刑標準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