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組織有時候也被稱第三部門,縮寫是NPO,譯為非營利組織,就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組織結構。與政府部門(第一部門)和企業界的私部門(第二部門),形成三種影響社會的主要力量。非營利組織還是必須產生收益,以提供其活動的資金。但是,其收入和支出都是受到限制的。非營利組織因此往往由公、私部門捐贈來獲得經費,而且經常是免稅的狀態。私人對非營利組織的捐款有時還可以扣稅。
非營利組織有時候也被稱第三部門,縮寫是NPO,譯為非營利組織,就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組織結構。與政府部門(第一部門)和企業界的私部門(第二部門),形成三種影響社會的主要力量。非營利組織還是必須產生收益,以提供其活動的資金。但是,其收入和支出都是受到限制的。非營利組織因此往往由公、私部門捐贈來獲得經費,而且經常是免稅的狀態。私人對非營利組織的捐款有時還可以扣稅。
近讀《東坡志林》,屢為東坡的奇情逸志所歎服。他隨手記下來的幾十個字,最多百十來字,都富有高情,瀟灑無以名狀。蘇東坡高徒黃山谷談到《志林》的由來,雲:“往嘗於東坡見手澤二囊……手澤袋蓋二十餘,皆平生作字。”蘇東坡偶有所感,輒隨手記下來,就像如今的寫微博,寫完就發表在私人的微博上。這些內容,從朝廷政治到地方民生,從夢裡作詩到神仙鬼怪,從養生到樂死,無所不包無所不及。
蘇東坡的“微博”《東坡志林》裡,有“記承天寺夜遊”雲:“元豐六年十月十二日夜,解衣欲睡,月色入戶,欣然起行。念無以樂者,遂至承天寺尋張懷民,懷民亦未寢,相與步於庭中。庭下如積水空明,水中藻荇交橫,蓋竹柏影也。何夜無月?何處無柏?但少閒人如吾兩人耳。”這時,蘇東坡已被謫至黃州,困厄無著,卻仍能逸志如此。寥寥八十二字,寫盡灑脫情狀。
蘇東坡到哪裡都愛寫一段。《遊沙湖》,求醫於龐安常,疾愈,同遊沙湖,作歌“山下蘭芽短浸溪,松間沙路淨無泥,蕭蕭暮雨子規啼”,隨意驚豔。《記遊廬山》五首,平白如話者———“如今不是夢,真個是廬山。”
北理工研究生郭大軍的母親趙梅福來北京看望兒子,卻被蘭州當地警方遣送回老家,家裡還接到她被勞教一年的處罰通知書,只因她有20多年上訪的“黑底兒”。郭大軍透過發微博的方式希望母親能儘快回家,並表示:以後,我們再也不上訪了,讓爸爸媽媽永遠離開那個噩夢般的土地,“只要媽媽平安回來就好,我養著她在北京好好過日子。”
常言道,哀大莫過於心死。在我們的生活中,如果能有生路可走,誰都不會背井離鄉。如果對故土還有一絲留戀之情,誰又能立下“永遠離開”的毒誓?這位北京高校的研究生為何如此悲愴?只因為故土的一切對於他們只有傷痛,只有迫害,毫無公平和正義可言。按說,群眾上訪為的是捍衛自己的利益,表達訴求,這不僅是合理合法的,也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但不知道從何時起,群眾上訪幾乎成了違法犯罪的代名詞。因為土地問題,郭大軍的母親一次次上訪,一次次被拘留,然後再一次次上訪,終於由拘留變成了勞教。
儘管人們不一定十分清楚郭大軍母親一次次上訪的具體理由。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土地糾紛問題肯定對郭家的利益造成了傷害。相關部門在解決問題時並沒有讓郭大軍母親停止上訪,更說明問題的處理仍然存在著瑕疵,缺乏公信力,抑或是問題根本沒有得到認真的解決。但是我們看到趙梅福上訪換來的不是解決問題,而是在攔截、打壓、甚至在廹害上訪者身上下功夫。並始終把趙梅福的上訪當成違法犯罪對待,上訪就攔截,攔截過後就拘留,再不行就乾脆勞教。以至於最後進京看望兒子也被當成上訪予以勞教了。
這一切實在匪夷所思。群眾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政府部門不能解決或解決不公時,必然要向上級單位反映,這完全是一種順理成章的合理合法行為,怎麼就成了“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了呢?而就是因為這種“違法”,除了母親在看守所、拘留所進進出出外,家庭生活和自己的生活及學習工作也受到了嚴重影響,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因為母親上訪,自己上學的學校、老師也受到了牽連。“上訪戶的兒子”成了新時代有一種帶有恥辱性的身份標記。而所有這一切,都是由上訪帶來的,更是自己的家鄉賦予的。
由此不難看出,國家的政策在某些地方已經被地方的“歪嘴和尚”完全念走調了。化解矛盾、解決群眾問題本來是政府應該做的。但在有些地方卻成了不容調和的矛盾。為了這種表面上的穩定,某些地方更不惜知法犯法。這其實是急功近利,更是飲鴆止渴。“離開故土永不上訪”這是一種悲愴的呼喚,更是一種悲涼的嘆息,這是我們社會的巨大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