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約前281年—前233年),生活於戰國末期,為中國古代著名思想家法家的代表人物。
韓非是韓國的貴族,“喜刑名法術之學”,後世稱他為韓非子。他和李斯都是荀子的弟子。當時韓國很弱,常受鄰國的欺凌,他多次向韓王提出富強的計策,但未被韓王採納。韓非寫了《孤憤》《五蠹》等一系列文章,這些作品後來集為《韓非子》一書。秦王嬴政讀了韓非的文章,極為讚賞。公元前234年,韓非作為韓國的使臣來到秦國,上書秦王,勸其先伐趙而緩伐韓。李斯妒忌韓非的才能,與姚賈一道進讒加以陷害,韓非被迫服毒自殺。
韓非注意研究歷史,認為歷史是不斷髮展進步的。他認為如果當今之世還讚美“堯、舜、湯、武之道”“必為新聖笑矣”。因此他主張“不期修古,不法常可”“世異則事異”“事異則備變”(《韓非子·五蠹》),要根據今天的實際來制定政策。他的歷史觀,為當時地主階級的改革提供了理論根據。
韓非繼承和總結了戰國時期法家的思想和實踐,提出了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理論。他主張“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韓非子·物權》),國家的大權,要集中在君主(“聖人”)一人手裡,君主必須有權有勢,才能治理天下,“萬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徵諸侯者,以其威勢也”(《韓非子·人主》)。為此,君主應該使用各種手段清除世襲的奴隸主貴族,“散其黨”“奪其輔”(《韓非子·主道》);同時,選拔一批經過實踐鍛鍊的封建官吏來取代他們,“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韓非子·顯學》)。
韓非還主張改革和實行法治,要求“廢先王之教”(《韓非子·問田》),“以法為教”(《韓非子·五蠹》)。他強調製定了“法”,就要嚴格執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貴”“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有度》)。他還認為只有實行嚴刑重罰,人民才會順從,社會才能安定,封建統治才能鞏固。韓非的這些主張,反映了新興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和要求,為結束諸侯割據,建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提供了理論依據。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採取的許多政治措施,就是韓非理論的應用和發展。
1、《韓非子》是戰國時期思想家、法家韓非的著作總集。《韓非子》是在韓非逝世後,後人輯集而成的。據《漢書·藝文志》著錄《韓非子》五十五篇,《隋書·經籍志》著錄二十卷,張守節《史記正義》引阮孝緒《七錄》(或以為劉向《七錄》)也說“《韓非子》二十卷。”篇數、卷數皆與今本相符,可見今本並無殘缺。
2、著作中許多當時的民間傳說和寓言故事也成為成語典故的出處。
3、韓非子文學特點:韓非子的文章說理精密,文筆犀利,議論透闢,推證事理,切中要害。韓非子的文章構思精巧,描寫大膽,語言幽默,於平實中見奇妙,具有耐人尋味、警策世人的藝術效果。韓非子還善於用大量淺顯的寓言故事和豐富的歷史知識作為論證資料,說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體現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對社會人生的深刻認識。在他文章中出現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豐富的內涵,生動的故事,成為膾炙人口的成語典故,至今為人們廣泛運用了。
1、《韓非子》是戰國時期思想家、法家韓非的著作總集。《韓非子》 是在韓非逝世後,後人輯集而成的。據《漢書·藝文志》著錄《韓非子》五十五篇,《隋書·經籍志》著錄二十卷,張守節《史記正義》引阮孝緒《七錄》(或以為劉向《七錄》)也說“《韓非子》二十卷。”篇數、卷數皆與今本相符,可見今本並無殘缺。
2、著作中許多當時的民間傳說和寓言故事也成為成語典故的出處。
3、韓非子文學特點:韓非子的文章說理精密,文筆犀利,議論透闢,推證事理,切中要害。韓非子的文章構思精巧,描寫大膽,語言幽默,於平實中見奇妙,具有耐人尋味、警策世人的藝術效果。韓非子還善於用大量淺顯的寓言故事和豐富的歷史知識作為論證資料,說明抽象的道理,形象化地體現他的法家思想和他對社會人生的深刻認識。在他文章中出現的很多寓言故事,因其豐富的內涵,生動的故事,成為膾炙人口的成語典故,至今為人們廣泛運用了。
韓非,生於公元前280年,逝世於公元前233年,戰國時期韓國都城新鄭人,傑出的思想家、哲學家和散文家。韓王之子,荀子學生,李斯同門師兄。韓非子創立的法家學說,為中國第一個統一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國家的誕生提供了理論依據。
韓非深愛自己的祖國,但他並不被韓王所重視,而秦王卻為了得到韓非而出兵攻打韓國。韓非入 ...
韓非子是中國戰國時期著名的哲學家、法家學說集大成者、散文家。他創立的法家學說,為中國第一個統一專制的中央集權制國家的誕生提供了理論依據。 韓非子生於公元前3世紀,是戰國後期韓國的王族,他口吃,不善言辭卻善著書。 韓非子生活的時代,韓國國勢日益削弱,他出於愛國心,屢次上書韓國國王,建議變法,主張統治者應當以 ...
韓非子的經濟思想,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得到歸正:一、韓非的歷史觀和社會觀。韓非認為人類社會是不斷變化的,經歷了幾個不同的發展階段。他把人類社會的歷史分為上古、中古、近古、今世四個階段。“當今之世”與過去相比,有什麼變化呢?韓非認為人類社會發展到戰國,最大的變化就是從“民不爭”,發展到“民爭”。他說:“上古競 ...
韓非是先秦法家學說的代表人物,他的法治原則主要表現為以下方面:第一,法要統一。法應有相對的穩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也不能隨心所欲地任意解釋,法不應彼此矛盾,前後不一。第二,法要嚴峻。韓非和秦國法家一樣,是重刑主義者。他說:“夫嚴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罰者,民之所惡也。故聖人陳其所畏以禁其,設其所惡以防其奸,是 ...
韓非子有兩個解釋:一指人物,戰國末期韓國的哲學家、法家學家韓非;二指一本書,也就是韓非的作品集《韓非子》。韓非(約前280年-前233年),是戰國末期韓國(今河南新鄭)的貴族,“喜刑名法術之學”,後世稱他為韓非子。當時韓國國力很弱,常受鄰國的欺凌,韓非多次向韓王提出富強的計策,但未被韓王採納。韓非寫了《孤 ...
首先,韓非子認為君臣、夫婦乃至父子之間的交往都是以私利至上的,是彼此相互利用的。其中君臣之間尤其如此。君主要小心保持其威嚴與權勢,君主的利益處處與社會民眾的利益相沖突。知臣主之異利者王,以為同者劫,與共事者殺。(韓非子·八經)其次,對社會治理有益還是無益的標準只能看能不能耕戰,耕可以富國,戰可以強兵,富國 ...
韓非子(約前280年-前233年),戰國晚期韓國人,是中國戰國時期著名的哲學家、法家學說集大成者、散文家,今存《韓非子》五十五篇。韓非原為韓國貴族,與李斯同師苟卿,繼承和發展了荀子的法術思想,同時又吸取了他以前的法家學說,成為法家的集大成者。他多次上書韓王變法圖強,不見用,乃發憤著書立說,以求聞達。秦王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