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了離婚證可以反悔,如果雙方願意,可以辦理復婚手續。如果因對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等事項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訴。
如果協議離婚後,對於財產問題反悔,可以在協議離婚後1年內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但是隻有訂了離婚協議書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才會依法判決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否則將會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對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援。
根據《婚姻法》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領了離婚證可以反悔,如果雙方願意,可以辦理復婚手續。如果因對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等事項反悔,可以向法院起訴。
如果協議離婚後,對於財產問題反悔,可以在協議離婚後1年內向法院起訴,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但是隻有訂了離婚協議書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才會依法判決變更或撤銷原財產分割協議,否則將會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對原告的要求不予支援。
根據《婚姻法》第九條,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1、離婚後還經常住在一起,不是違法。
2、無論是修改前的婚姻法,還是修改後的婚姻法,都沒有規定男女不能同居生活,或者說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就同居生活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3、2003年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一條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1、離婚後還經常住在一起,不是違法。
2、無論是修改前的婚姻法,還是修改後的婚姻法,都沒有規定男女不能同居生活,或者說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就同居生活的行為是違法行為。
3、2003年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一條規定:當事人起訴請求解除同居關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當事人因同居期間財產分割或者子女撫養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