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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結婚證在哪裡的民政局都可以嗎

不領結婚證可以生孩子嗎

  沒有結婚證也可以到正規的醫療機構生孩子。應當按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

補領結婚證字號會變嗎

  結婚證字號會改變。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範》規定:縣級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辦理婚姻登記的,“結婚證字號”填寫式樣為“Jaaaaaa-bbbb-cccccc”(其中“aaaaaa”為6位行政區劃程式碼,“bbbb”為當年年號,“cccccc”為當年辦理婚姻登記的序號)“。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離婚證是在領結婚證的地方拿嗎

  離婚證辦理地點根據夫妻雙方意願而定。

  若夫妻雙方協議離婚,那麼男女雙方應共同到辦理結婚證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證;但夫妻雙方訴訟離婚,原則上應當在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訴,離婚判決書生效時即解除婚姻關係。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沒有結婚證可以繼承遺產

  沒有領結婚證配偶不屬於法定繼承人,所以不享有法定繼承權,但是可以透過遺贈的方式取得遺產。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六條規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 ...

法律規定結婚證要父母親同意

  領結婚證不需要經過父母同意,結婚登記完全憑夫妻雙方自願,其他任何人無權干預。法律規定,對於結婚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 ...

結婚證需要婚檢

  1、婚檢是沒有強制要求的,是根據結婚雙方商議決定的,但為了進入婚姻的雙方能夠保護好自己,為了即將建立的家庭的穩定,婚檢是應該大力提倡的。政府提倡婚檢、婚檢有利於當事人。   2、婚檢是男女雙方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前進行的常規體格檢查和生殖器檢查。是對男女雙方可能患有的、影響結婚和生育的疾病進行的醫學檢查。 ...

結婚證可以生孩子

  1、沒有結婚證也可以到正規的醫療機構生孩子   但是沒有結婚證就辦不了準生證,沒有準生證就辦不了生育保險,所以所有檢查及住院費用需要自費。   2、從法律上看屬於違法行為   孩子父母非婚生育,屬於違反國家計生政策,需要接受所在地區計生辦的處罰,繳納社會撫養費。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 ...

結婚證需要婚檢

  1、婚檢是沒有強制要求的,是根據結婚雙方商議決定的,但為了進入婚姻的雙方能夠保護好自己,為了即將建立的家庭的穩定,婚檢是應該大力提倡的。政府提倡婚檢、婚檢有利於當事人。   2、婚檢是男女雙方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前進行的常規體格檢查和生殖器檢查。是對男女雙方可能患有的、影響結婚和生育的疾病進行的醫學檢查。 ...

離婚必須要去結婚證的地方辦

  離婚證不是必須到領結婚證的地方辦理,到雙方任意一方的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辦理即可。但在實踐中一般要在領結婚證的地方辦理。並且離婚需要雙方親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不得委託他人辦理。若雙方選擇訴訟離婚的,只要夫妻雙方在異地工作生活滿一年以上,完全可以向工作、生活所在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解決。   【法律依據 ...

沒有結婚證彩禮需要退還

  沒拿結婚證彩禮可退。因為沒拿結婚證屬於沒有建立法定的婚姻關係,因此,一般情況下,彩禮可退。   屬於以下情形,可以退還彩禮: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