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名商標,是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根據企業的申請,官方認定的一種商標型別,在中國國內為公眾廣為知曉並享有較高聲譽。
根據《商標法》第十四條規定,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馳名商標,是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根據企業的申請,官方認定的一種商標型別,在中國國內為公眾廣為知曉並享有較高聲譽。
根據《商標法》第十四條規定,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馳名商標認定標準為:
1、該商標必須是全國範圍內依法設立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業者所擁有的國內有效註冊商標,並被認定為著名商標;
2、該商標註冊和實際使用都必須滿三年以上(含三年);
3、該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深受消費者(使用者)喜愛;
4、使用該商標的商品銷售量大、銷售區域廣、市場佔有率較高;
5、使用該商標的商品或服務質量優良,消費者(使用者)對其投訴率低,售後服務好;
6、使用該商標的商品或服務近三年來的主要經濟指標(年銷量、銷售額或營業收入、淨利潤、稅收)在全省同行業中名列前茅;
7、該商標的廣告宣傳面廣、覆蓋地域大;
8、該商標所有人有較強的商標意識,有完善的商標管理機構和管理制度,重視商標的使用、管理和保護工作。
【法律依據】
根據《商標法》第十三條,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
馳名商標的認定不同於發明專利的實質性審查,它具有自己一套認定和保護的法律程式規定。從有關法律規定來看,馳名商標認定沒有實質性審查一說。
【法律依據】
根據《商標法》第十四條,馳名商標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作為處理涉及商標案件需要認定的事實進行認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
(二)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
(三)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
(四)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
(五)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