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日起,全國將推行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申請人可以持居民身份證在全國任一地直接申領駕照,同時小型汽車駕駛證可以異地分科目考試,而且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記憑證。這次的駕考改革積極推進了考試成績全國聯網同步互認,推行了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報考小型汽車駕駛證已透過一部分考試後,如果居住地發生了變更,比如去往外地工作、學習、生活的,可以直接到所在居住地車管所申請變更考試地,在現居地區預約參加剩餘科目的考試,之前已透過的科目考試依然有效。
2019年6月1日起,全國將推行小型汽車駕駛證全國“一證通考”,申請人可以持居民身份證在全國任一地直接申領駕照,同時小型汽車駕駛證可以異地分科目考試,而且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記憑證。這次的駕考改革積極推進了考試成績全國聯網同步互認,推行了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報考小型汽車駕駛證已透過一部分考試後,如果居住地發生了變更,比如去往外地工作、學習、生活的,可以直接到所在居住地車管所申請變更考試地,在現居地區預約參加剩餘科目的考試,之前已透過的科目考試依然有效。
可以,但是關於退費標準,現在還沒有統一的規定。要根據當時簽訂的服務協議來判斷,大抵可以分為:
1、駕校報名後,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要求退學的,扣50元服務費,也有部分駕校是全額退。
2、體檢合格已取得駕校學籍,未參加科目一預約考試申請單要求退學的,扣除管理費、協議上的違約金及已產生的製作卡費、體檢費等。
3、科目一考試合格上車訓練後要求退學的,扣除管理費、協議上的違約金及已產生的製作卡費、體檢費外,按訓練一小時扣除100元-150元/小時實車訓練費用計算。
4、參加駕校科目二考試,無論考試合格否,基本上都不予退還學費。
5、因駕校不能履行教學、考試承諾或因教練員粗爆教學、吃拿卡要、騷擾女學員等不規範教學行為,學員投訴得不到及時合理解決要求退學的,扣除已產生費用。
駕照在外地考的能轉回來。機動車駕駛人戶籍遷出原車輛管理所管轄區的,應當向遷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駕駛證是可以異地辦理換證、年審和補辦等業務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的,可以發給中國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