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A證扣分有扣分的駕駛員,可以在網上學習提交審驗,A照B照有扣分的駕駛員可以在網上學習提交審驗。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分的,參加審驗時需進行不少於3小時的學習教育。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
駕駛證A證扣分有扣分的駕駛員,可以在網上學習提交審驗,A照B照有扣分的駕駛員可以在網上學習提交審驗。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有記分的,參加審驗時需進行不少於3小時的學習教育。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
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未記滿12分,則持證人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30日內接受審驗,且需進行不少於3小時的學習教育。如果記滿12分,則會被降級為B證。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4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辦理程式
1、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具《機動車駕駛人交通違法滿分教育通知書》,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機動車駕駛證或駕駛證暫扣憑證,在15日內到車管所受理“視窗”辦理登記手續,領取滿分教育通知書。
2、按時參加滿分教育學習,學習結束領取“科目一”《預約考試憑證》。
3、攜帶身份證明和“科目一”《預約考試憑證》,按時參加“科目一”考試。
4、經相關考試合格後,領取機動車駕駛人滿分考試資訊反饋通知書。
(1)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第一次達到12分的,預約科目一考試;
(2)在一個記分週期內兩次(含)以上達到12分的,預約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試;
5、參加交通違法記滿12分考試第一次不及格的,可免費補考一次。補考後仍不合格的,按規定重新繳納不及格科目的考試費用並預約後,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6、憑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資訊反饋通知書,到扣留機動車駕駛證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取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