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考試滿分為100分。按照不同準駕車型,分別設定不合格,減20分。減10分,減5分的評判標準。達到下列分值規定的,科目三考試合格:1、報考大型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應當達到90分;2、報考其他準駕駛車型的應當達到80分。如果科目三第一次考試未透過,還可以參加四次科目三考試(科目三路考一共可以預約5次,每次預約可以考2次,相當於三年可以考10次),從核發的駕駛技能准考證明(學習駕駛證明)時間開始3年內都有效。
科目三考試滿分為100分。按照不同準駕車型,分別設定不合格,減20分。減10分,減5分的評判標準。達到下列分值規定的,科目三考試合格:1、報考大型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應當達到90分;2、報考其他準駕駛車型的應當達到80分。如果科目三第一次考試未透過,還可以參加四次科目三考試(科目三路考一共可以預約5次,每次預約可以考2次,相當於三年可以考10次),從核發的駕駛技能准考證明(學習駕駛證明)時間開始3年內都有效。
軟考所有級別的所有科目滿分均為75分。
近幾年軟考的合格標準基本穩定在各個科目45分以上,含45分。軟考的合格標準是由國家人事部和資訊產業部在每次考試結束後發文確定,根據全國考生考試成績的綜合水平統一劃線,每年的合格分數線不是固定的。其合格標準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內,每個級別的各科目考試均及格才算合格。且單科及格的成績不保留,不能轉到下次考試使用,需要在一次考試中各科目全部及格才算合格。
駕考科目三中,燈光部分考核時候如果使用錯轉向燈,則扣100分,也就是這一次的考試機會不透過。而如果實際行車會車中,打錯一次轉向燈扣10分。
相關的扣分專案:
1、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扣10分。
2、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開轉向燈少於3s即轉向,扣10分。
3、不能正確使用燈光、雨刮器等車輛常用操縱件,扣100分。
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內容包括: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考試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加減擋位操作、變更車道、靠邊停車、直行透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透過人行橫道線、透過學校區域、透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其他準駕車型的考試內容,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