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校負責補辦,學員不需要進行特殊處理,但是需要注意必須在3年考試完畢。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與《機動車登記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駕照考試有效期由2年延長至3年,未在有效期內完成考試的,已考試合格的科目成績作廢。有效期從報名之日起開始計算,滿三年前必須透過所有考試,三年有效期一到,電腦系統會自動清除考生資訊。
駕校負責補辦,學員不需要進行特殊處理,但是需要注意必須在3年考試完畢。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與《機動車登記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駕照考試有效期由2年延長至3年,未在有效期內完成考試的,已考試合格的科目成績作廢。有效期從報名之日起開始計算,滿三年前必須透過所有考試,三年有效期一到,電腦系統會自動清除考生資訊。
科目三考試滿分為100分。按照不同準駕車型,分別設定不合格,減20分。減10分,減5分的評判標準。達到下列分值規定的,科目三考試合格:1、報考大型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應當達到90分;2、報考其他準駕駛車型的應當達到80分。如果科目三第一次考試未透過,還可以參加四次科目三考試(科目三路考一共可以預約5次,每次預約可以考2次,相當於三年可以考10次),從核發的駕駛技能准考證明(學習駕駛證明)時間開始3年內都有效。
駕考科目三中,燈光部分考核時候如果使用錯轉向燈,則扣100分,也就是這一次的考試機會不透過。而如果實際行車會車中,打錯一次轉向燈扣10分。
相關的扣分專案:
1、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扣10分。
2、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停車前,開轉向燈少於3s即轉向,扣10分。
3、不能正確使用燈光、雨刮器等車輛常用操縱件,扣100分。
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內容包括: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考試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加減擋位操作、變更車道、靠邊停車、直行透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透過人行橫道線、透過學校區域、透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其他準駕車型的考試內容,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