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2、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將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1、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2、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將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1、駕駛證扣12分在網上不可以學習辦理。
2、按照交通法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計分週期內累積計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3、第一次記滿12分至24分,不含駕駛人,只需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即可清除交通違法記分。
4、兩次及以上記滿12分,或同一週期累計24分含以上駕駛人,每次需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後,由交管部門歸檔清分。
5、此外,兩次以上駕駛人初領證日至轉年同日前一天,為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如駕駛人初領證日期為2011年4月1日,那麼一個交通違法記分週期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1、駕駛證扣12分可能會被吊銷駕照或者是到交管部門學習。
2、如果是在第一個計分週期也就是實習期內被扣12分的話,交管部門將會弔銷駕駛證。
3、如果不是在第一個計分週期被扣12分,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