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車需要攜帶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等。除此之外,具體材料還包括含行駛證和車身照影印件、車船稅納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綠色環保標誌。
驗車需要攜帶身份證、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三角警示牌和滅火器等。除此之外,具體材料還包括含行駛證和車身照影印件、車船稅納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綠色環保標誌。
驗車需要的手續:首先當事人要準備好強制保險的證件,並攜帶200元現金和駕駛本。第一步是尾氣檢測,然後進入外部檢測區域,實際上就是外觀檢測。這裡,外部檢查步驟包括外部檢查、分機號和相位清洗,應先輸入。然後上線檢查,工作人員會開車經過這裡的檢測口,外人不允許進入這裡。這些檢測完成後,先到業務受理大廳付款,再拿著賬單到外檢區蓋章。所有測試完成並密封后,將返回業務驗收大廳。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個人需帶行駛證原件、交強險副本、身份證影印件、車輛;如果是單位的車,還要準備代理人的資料。手續:填寫機動車牌證申請表和機動車查驗記錄表格;年檢視窗審查及錄入材料;如有違規,應先處理;進行車輛的外檢,查驗車架號,拿到檢測合格報告後進行繳費;等待檢測;年檢合格後,頒發年檢標誌。
按照目前的規定,汽車年檢的時間如下: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