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罰是指教師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脅,或以其他強制性的手段,侵害學生的身體健康的侵權行為,如毆打、罰站、下蹲、超過身體極限的運動、刮臉、打嘴巴等行為。變相體罰,是指採取其它間接手段,對學生肉體和精神實施懲戒並使其受到傷害的行為,如勞動懲罰、抄過量作業、諷刺挖苦、謾罵等行為。
體罰是指教師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脅,或以其他強制性的手段,侵害學生的身體健康的侵權行為,如毆打、罰站、下蹲、超過身體極限的運動、刮臉、打嘴巴等行為。變相體罰,是指採取其它間接手段,對學生肉體和精神實施懲戒並使其受到傷害的行為,如勞動懲罰、抄過量作業、諷刺挖苦、謾罵等行為。
輕傷二級鑑定標準為符合以下情況之一。是頭皮的創口或瘢痕長度達到8.0釐米以上;頭皮的撕脫傷面積達到20.0平方釐米以上;頭皮的缺損面積達到10.0平方釐米以上;帽狀腱膜下的血腫範圍達到50.0平方釐米以上;顱骨骨折;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腦神經損傷引起的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法律依據
《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規定,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輕傷二級鑑定標準如下:1、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釐米以上。2、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0平方釐米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0平方釐米以上。3、帽狀腱膜下血腫範圍50.0平方釐米以上。4、顱骨骨折。5、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6、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頭部輕傷鑑定分為輕傷一級與輕傷二級。輕傷一級包括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20.0cm以上、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5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24.0cm2以上等等。輕傷二級包括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帽狀腱膜下血腫範圍50.0cm2以上等等。
法律依據:
《人體輕傷鑑定標準》第五條
帽狀腱膜下血腫;
頭皮撕脫傷面積達20平方釐米(兒童達10平方釐米);頭皮外傷性缺損面積達10平方釐米(兒童達5平方釐米)。
第六條
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8釐米,兒童達6釐米;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釐米,兒童達4釐米。
第七條
顱骨單純性骨折。
第八條
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