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共有11門: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資訊科技、通用技術。
高二學業水平測試是對高中生在校期間學習情況的全面檢測,學業水平測試、語數外科目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共同構成完整的高中學生綜合評價體系。實行學業水平測試是為了加強對高中的課程管理和質量監控,有利於促進高中學生全面發展,也能向高校提供更多有效的考生資訊,有利於高校更加科學、自主地選拔人才。
高二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共有11門: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資訊科技、通用技術。
高二學業水平測試是對高中生在校期間學習情況的全面檢測,學業水平測試、語數外科目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共同構成完整的高中學生綜合評價體系。實行學業水平測試是為了加強對高中的課程管理和質量監控,有利於促進高中學生全面發展,也能向高校提供更多有效的考生資訊,有利於高校更加科學、自主地選拔人才。
1、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每一年舉行兩次考試,考試時間一般是在每一年7月初和12月底,詳細的考試時間需要以全國各地教育廳宣佈為準。
2、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資訊科技等10個學科。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分為:文化科目和實踐科目。
1、高中學業水平考試(The Academic Test For The Ordinary High School Students),通稱“高中會考”。是為了進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質量監測體系建設,推動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實施和教育教學質量的全面提升,結合各省普通高中教育發展實際,在認真調研論證、廣泛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組織相應的考試。
2、其中各省市制定相關政策、要求不一。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課程標準、考試規定是國家制定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考試覆蓋全部14個學科,其中9科省級統一組織考試、其餘科目考試的要求是全省統一的;考試科目可以6選3、7選3等。為了淡化分數,成績分為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