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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免責協議有哪些

高空墜物免責協議有哪些

  免責協議如下:

  住戶能夠證明自己不是加害人的,可以免責:

  1、“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確定了具體的侵權責任人

  2、“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舉證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

  3、不可抗力。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29條規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損害的,不承擔責任。

車輛高空墜物免責有哪些事由

  高空墜物免責事由:

  1、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確定了具體的侵權責任人。

  2、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舉證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

  3、不可抗力。

  【法律依據】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高空墜物民事賠償具體有哪些規定

  高空墜物民事賠償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條款: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防範高空的措施都哪些

  防範高空墜物的安全措施有:   1、不主動拋物;   從高層主動拋物是違法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 ...

華貴大麥定期壽險條款哪些

  華貴大麥定期壽險免責條款如下:   1、投保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殺害;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採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3、被保險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兩年內自殺,但對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另外,在保險條款中明確的合同效力中止、保險事故通知、猶豫期、年齡確 ...

合同違約的事由哪些

  合同違約的免責事由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自然災害如地震、颱風、洪水、海嘯等。   2、政府 ...

高空砸車物業責任嗎

  高空墜物砸車物業是否有責任,要看在不在物業管的範圍之類。如果是不可抗力,物業不該負責;如果是物業管理的可移動物品墜落,車頂被砸,物業應該負責。   【法律依據】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物業服務企業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 ...

交強險條款哪些

  交強險的免責情形,分為絕對免責和相對免責。   絕對免責是指發生該情形時,保險公司是不賠償的。   相對免責是指保險公司會先行賠償給受害人,後再向致害人追償。   1、絕對免責情形:受害人故意。例如:碰瓷等。   2、相對免責情形:無證駕駛、醉酒駕駛、車被盜搶、被保險人故意。   【法律依據】   《機動 ...

合同法上的事由哪些

  合同法上的免責事由可分為兩大類,即法定免責事由和約定免責事由。   1、法定免責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規定、不需要當事人約定即可援用的免責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2、約定免責事由即當事人約定的免責條款,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免除將來可能發生的違約責任 ...

不可抗力義務哪些

  根據有關規定,不可抗力的免責義務包括通知義務和提供證明的義務。通知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以後,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遲延履行、部分履行的事由,從而讓對方能夠及時採取措施減少合同不能履行而造成的損失。提供證明的義務,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