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緊急情況下,對非運營車輛佔用高速應急車道罰款200元以下罰款,扣6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非緊急情況下,對非運營車輛佔用高速應急車道罰款200元以下罰款,扣6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應急車道在有這三種緊急情況下才能使用:1.車輛發生故障無法再繼續行駛等緊急情況。2.駕駛員或者車內的乘客有生命危險,突發疾病等。3.救護車、救援車以及施工車輛等處理應急事務。
如果是在車輛發生故障不能解決的緊急情況下,需要停在應急車道時,應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車輛應必須停在應急車道白線內,並且車輛最好儘可能的靠近高速護欄、遠離行車道。
2、停車同時開啟雙閃燈,並在車輛後方150米處放置三角警示牌,能見度低或者夜晚還需要將放置三角警示牌的距離適當提升到200米以上。未按規定使用燈光並設定警告標誌的,可以對駕駛人處以200的罰款。
3、停車後車內乘客禁止繼續待在車內,應該下車轉移到護欄之外的安全區域內。
4、選擇應急車道停靠時,應儘可能的避免在轉彎路段。
佔用應急車道一旦被抓拍,車主將被記6分、罰款200元。如遇交通管制,強行佔用應急車道,將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還可並處15日以下拘留。
應急車道是賦予那些真正有“特權”車輛使用的車道。所謂的特權,不是為官員車輛行使通暢的那種,而是專門供工程救險、消防救援、醫療救護或民警執行緊急公務等處理應急事務的車輛使用。
佔用高速應急車道開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並沒有詳細的規定,但法規第九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所以佔用高速應急車道開車,會被處以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以下罰款。
非緊急情況下,對非運營車輛佔用高速應急車道罰款200元,扣6分;運營車輛(大貨車、危險品運輸車等)違法佔用應急車道,罰款200元,扣12分,並對駕照降級。有些省份最高罰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