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
1、不能因為喪事收任何一文錢,但朋友的,不在此例。
2、趕快收斂、埋掉、拉倒。
3、不要做任何關於紀念的事。
4、忘掉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塗蟲。
5、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
6、別人應許給你的事物,不可當真。
7、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
如下:
1、不能因為喪事收任何一文錢,但朋友的,不在此例。
2、趕快收斂、埋掉、拉倒。
3、不要做任何關於紀念的事。
4、忘掉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塗蟲。
5、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
6、別人應許給你的事物,不可當真。
7、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
沒有墓誌銘,但是他的遺囑有如墓誌銘,十分簡潔。遺囑內容:一、不能因為喪事收任何一文錢,但朋友的,不在此例。二、趕快收斂、埋掉、拉倒。三、不要做任何關於紀念的事。四、忘掉我,管自己的生活。倘不,那就真是糊塗蟲。五、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六、別人應許給你的事物,不可當真。七、損著別人的牙眼,卻反對報復,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
(一)墓碑的源流
我國是世界土葬最盛行的國家,土葬是將盛放屍體的棺木,放置到挖好的葬坑,充填上土,堆到一定高度,即稱為墳,土葬人穴後不再築土堆稱為墓。墳墓是由墓穴與墳堆組成,後又加上墓碑及棺槨內外存放韻陪葬物品。在靈魂不滅、祖先崇拜意識的支配下,慎終追遠、祭祖掃墓逐漸形成人們的道德規範。對於殯葬親人的墳墓,一兩代可以記清,三代以後就不清楚了,特別是經過遷徙、戰亂便不知祖墳何處。如何解決,人們想出許多辦法。開始時人們從死人下葬,維繫棺繩用的園木樁受到啟發,在墓前插上木樁竹竿,繫上纖維質的東西(紙或帛等),寫明死者的生卒年月、時辰,叫做“銘旌”(或“明旌”)。但它卻容易,損壞,人們便另想辦法:富貴人家用石園柱代替木園樁,在石柱上刻出死者的姓名、出生時間、官級等。為了多刻字其形體又演變為方形、長方形,開始埋於墓穴內或墓外,參照房屋建築,碑頂加上碑帽,飾刻動、植物或山水花紋,碑身刻上死者簡歷。標明是獨葬與妻、妾、子、女等合葬。附刻陰宅(即墳墓)風水地理位置朝向.(以天干地支表明)。中產之家立中等墓碑,窮家僅可立上留個姓名的小石碑,或陶磚碑或種植某種長青樹為標識。從而墓碑由實用品逐漸轉化為文化藝術品,其功能、形態、質地、文飾也越發多樣化了。名人墓碑更加講究碑身多用花剛巖、大理石等上等石料,碑頂有死者雕像或在碑中心鑲嵌死者的燒瓷像。墓碑成為記載死者家族世系及功德行事的“榮譽狀”和裝飾品了。這很符合國人的光宗耀祖、澤及後代、流芳千古的社會風尚。為不受風吹、雨淋、日曬等自然侵蝕和人為破壞,便把碑表立於墓外,墓誌與銘埋於墓內。墓碑盛行於漢、唐,以後成為定勢。
(二)墓誌、墓誌銘;
墓誌是存放於墓中載有死者傳記的石刻。它是把死者在世時,無論是持家、德行、學向、技藝、政績、功業等的大小,濃縮為一份個人的歷史擋案,以補家族史、地方誌乃至國史的不足。也是墓誌斷代的確證。例如唐高宗總章二年(公元669年).福建南部地區“蠻獠”與海盜嘯亂,朝廷派光州(今河南潢川)固始人歸德將軍陳政率府兵3刪人(計58姓),前往征伐6其子元光13歲被鄉薦第一,隨父出征,陳政母親魏母(敬),年過古稀,也提兵數千支援,終於平定多起叛亂,實行軍墾,教民學習中原文化與先進的耕織技術,元光在其父死後18歲承襲父職.,對叛亂者恩威並施,提倡58姓攜將士與當居民自由通婚聯姻,出海捕魚經商,使荒蕪的大片粵閩大地,進人禮儀之邦,他還疏清建置漳州等郡縣,升為刺史。一次征戰中,元光以身殉國,年僅54歲。由於陳氏父子祖孫數代的忠骨均埋葬於漳州、雲霄一帶,百姓們奉他為“開漳聖王”(宋、明清等朝也以此號追諡),為之修墓建廟,至今僅臺灣就有開漳聖王廟百餘座。奇怪的是這麼一個有豐功偉績的家族,其主要人物在舊、新《唐書》中未立列傳。難怪後人在陳聖廟前刻上對聯:“正史無人修列傳;漳江有廟祀將軍”為其鳴不平。隨著海峽各方面交流的擴大,當年隨陳氏子父遠征的58姓中的陳、鄭、林、胡、黃、汪、趙、詹、丘等在閩、臺或海外成為大族或富戶。藉助學者們從墓誌、譜諜、神道碑酌記載,研究成果不斷到河南固始、新鄭等地來尋根問祖;鄭成功的後人,也據墓誌、方誌得悉其祖宗也是隨陳政父子人閩的58姓中的一支姓氏。
墓誌銘它包括志與銘兩個部分。銘是用散文記敘死者姓名、字號、籍貫、官級、功德事蹟的。銘是用韻文概括志的全文,並對死者致以悼念、安慰、褒揚之情,是委婉抒情的。但也有隻用碑記(文)或碑銘的。銘本是記載、鏤刻之意,它開始是刻(或鑄)在銅鼎上;以後也刻在石碑、金屬板等器物上,或以稱功德,或以申借鑑,逐漸演變成獨立的文體b劉勰著的《文心雕龍》中有《銘箴》篇。蕭統編選的《昭明文選》中有班固等人的銘文五篇;吳楚材、吳調侯編選的《古文觀止》中有劉禹錫的《陋室銘》,至今傳誦。銘文精短活潑,或用騷體,或類五、七言詩歌或似佛家倡語,或同警世格言,妙語珠璣而不浮華,蘊藏哲理而不晦澀。這是墓誌銘及其它座右銘在記功、記物等銘文的特色。
(三)神道碑、無字碑
神道碑舊時多建立與墳墓有一定距離的墓道前。外建碑亭或廳堂稱享堂,以避風雨日光的侵蝕,它興於漢,盛行於唐、宋、明、清。用於歌頌封建統治階級上層人物的,後來也有用於讚頌德高望重的僧人、道士或技藝超群的各類專家學者的。碑文較長而古板,後把刻在該類碑上的文字稱為神道碑,成為一種文體。東漢蔡邕、唐代韓愈是這類文章的大手筆。
歷史上帝王、將相、士子名流,誰不想被人歌功頌德、百代流芳呢?死後由親屬約請文人墨客撰寫碑文、墓誌、墓銘,勒之金石,播之絲聲。但也有少數人反其道而行之,即死後陵冢墳墓前隻立塊“無字碑”。歷史上有三位著名的人物墓碑是無字的。即東晉名士、軍事家謝安,唐代女皇武則天,宋代大奸臣秦檜。
謝安是淝水之戰東晉方面的總參謀、總指揮。曾以少勝多擊敗了聲稱“投鞭可以斷流”的後秦的符堅,鞏固了東晉的政權。功成後退居東山,人們認為他的功勞太大,不是一塊墓碑能記述得了的,所謂“豐功偉績不勝記也”。
武則天的無字碑說法各異。武則天稱帝前曾為自己創造一個新字作名字即武照,含兩眼望天有目空一切之意。她認為自己的功勞比天高大,一塊石碑難以包容,一字不記,也能與天齊,永垂青史。另種說法是,她認為自己當了幾十年皇帝,權大威嚴,誰也不敢批評她,故而死後立下無字墓碑,一片空白,讓後世評說其功過。還有種說法,她讀過很多書,儒家的清高、道家的無為、佛家的色空等思想對她都有影響。被稱為至聖先師的孔丘就宣稱“述而不作”。魏晉士子崇尚名節孤傲,唐代禮部尚書趙崇以“標質堂堂,不為文章”,號為“無字碑”,受到當時的士大夫的推崇。武則天也許會認為“無字碑”是一種清明高尚的象徵。
秦檜的墓碑無字。是因為他力主降金,賣國求榮,並害死抗金名將岳飛父子等人,壞事做絕,他死後無人願為他撰寫碑文。墓碑只有空白,當時人們議論,他的名字都是邪惡,給他刻碑,會弄髒工具,他的墓地被稱為“狗葬村”,足見人民群眾的愛憎分明。
明十三陵中有七.陵無字碑。即長、獻、景、裕、茂、泰、康七個陵門前的無字碑,都是在嘉靖年前後六年建成。嘉靖皇帝一心想得道成仙,連朝政都不想料理,那有心思去找人撰寫碑文,以後的皇帝見祖宗碑上無字,一是不好冒然自己下筆,也不想找人撰寫,還要審閱,二是見怪不怪,少管閒事。七陵無字碑隨它去吧!
(四)碑文(志銘)的影響
經過兩千年曆史的陶治,碑文(志銘)已形成一座特殊的文化寶庫。對後世諸多學科、社會風尚等方面都具有深遠的影響。古時的帝王、將相、豪紳富賈活著享盡人間富貴,死後還要繼續享受(儘管是不可能的)。在物質上(含生靈方面)君王死後,除了讓自己喜愛的大臣、武士、嬪妃殉葬外,還把大量的金玉珠寶也埋在墓中。秦皇殺“三良”(三個良臣)陪葬,國人以歌謠表示抗議,也是對三良獻上的輓歌或口傳墓銘。秦皇兵馬俑坑已列人世界奇蹟,據測有待發掘的秦陵其他部分,將更會使全球驚歎。秦陵的窮奢極侈,堪稱舉世無雙,而秦始皇卻未能像漢以後的統治階級那樣,死後也要佔有人間的精神產品(雖然死後就不可能佔有)以美麗動人的文詞,把死者讚揚,為超越時空,可以勒之金石,播之詩樂,或以濃色重彩在墓道牆上繪起壁畫(多是讓死者昇天,與神話故事相結合的內容)或在墓中與崖石上選像,讓死者與佛道神仙為伍。於是歷代都有大批的文學家、書法家、畫家、雕塑家為之服務。文人們為了獲得較豐厚的潤筆費或酬金,不惜牽強附會,編出溢美過譽之辭,寫出標新立異的字型,製出巧奪天工的碑刻或雕塑。東漢學者、書法家蔡邕坦誠地表白過:“吾為天下碑文多矣,多有慚容,唯郭有道無愧於色矣,”他寫了一輩子的碑文,只有一篇《郭有道(名泰、字宗林)碑文》是名副其實妁。唐代韓愈被蘇軾稱為“文起八代之衰,道齊天下之溺”的思想家、大文豪,他與蔡邕並稱古代位兩碑文大師,一生寫了大量碑文,而千古傳誦的只有《柳子厚(宗元)墓誌銘》。宋、明、清等時代,著名文人寫的碑文,真是汗牛充棟,卻只有明代文學家張溥寫的《五人墓碑記》膾炙人口。
墓碑催生了碑文、墓誌、墓誌銘、神道碑的文體。碑文、墓誌又推動了人物誌、地方誌乃至傳記文學。墓誌銘又衍生了銘類文體,為詩、詞、曲特別是抒情詩、駢體文等提供借鑑。碑文、志、銘為歷史學、考古學、民俗學、喪葬學、社會學、經濟學儲蓄了豐富的資料與可信的實物例證,大型碑體特別是神道碑以及墓道、墓穴與墓內的佈局、陳設、裝飾,又成為繪畫、雕塑、建築、裝潢等學科、行業的難得的參照物。
常言“碑以書傳”,這書指的是書法。無論是墓碑、廟碑、紀念碑,往往是與書寫者的名氣最有關係。古代的書法家都寫過很多碑文。由於水、火、戰亂等災禍的毀壞,名家寫的碑文流傳下來的那怕是斷碣殘碑都彌足珍貴,如能得到蔡(邕)、顏(真卿)、柳(公權)、歐(陽詢)、蘇(東坡)、趙(子昂)等人寫的碑文,便價值連城了。漢代盛行隸書(字)是對周秦時代使用的篆體的一次重大革新。隸書雖筆法簡練、圓潤,但到了北魏時期,書家仍嫌其呆板不夠自由。書法家只有在寫各種碑文時各抒胸臆,於是由隸書蛻變出一種新體,後世稱為“碑體”,它不像篆體的古奧,也不像真(正)字的呆板,也不像草體的難認,更不像隸書的四乎八穩。別笑它缺個點,少一撇,別嫌它拐彎磨角的不大到位,但它寫起來隨和,看起來順眼。因當時的真跡流傳下來的極少,主要是從洛陽北邙出土的大批北魏墓碑,後世書法家文人十分珍視,加以研介臨摹,自成一派為“魏碑”體。這也是碑文釋放出一支奇葩。現在很受青年書法愛好者的青睞,誰能料到原本毫無藝術性與學術價值可言的墓碑,經過歷史風雨和萬人打磨,卻展現出它多彩的面貌來。